4月22日,我们司法小组一行11人来到深圳市宝安区宝安看守所参加了由深圳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承办的非监禁刑为成人年人社工帮教研讨会。会后,经过一番反思,有如下几点感想。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问题确实比较严重。在宝安区看守所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宣传教育栏上看到很多真实的犯罪案例。青少年犯罪的年龄越来越低,犯罪的性质很恶劣,多为抢劫、盗窃、强奸、故意伤害等恶性犯罪。看着他们稚嫩的脸庞,很难想象他们会做出如此恶劣的行动。这么大的孩子本应是在学校里学习文化知识,可是如今的他们却被关在监狱里,悔不当初。在研讨会的过程中,我们直播观摩了一次现场审判,一个18岁的孩子抢劫了一部价值140块钱的手机和40多块钱,他的人生之路从此出现偏差。现场他的母亲哭得很伤心,泪如雨下。在一个人的社会化过程当中,究竟是哪些机制出了问题?我认为有如下几点原因。(一)学校缺乏法制教育。(二)家庭问题。少年犯多来自失和型家庭,溺爱型家庭,打骂型家庭,放任型家庭等问题家庭。(三)暴力文化。现在的古惑仔电影、血腥游戏等对未成年人影响很大。
二、在前面的嘉宾致辞中,有一位老太太,原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现任北京市未成年人法学研讨会会长。70多岁的高龄,干练而平和。她给我们简单的讲了一下她在法院工作这么多年的一点感受。感觉做人就应当像她一样,低调而积极向上,保持对生活的热爱。
三、宝安模式。宝安模式是以少年审判机制为核心,庭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与心理辅导制度为特色,庭后帮教为主体,青少年法制教育为延伸的一种机制。他们建立了“双工联动”帮教平台、救助平台、职业能力培训平台、就业改造平台、青少年法制教育平台。这个模式的精神内涵是“感化”与“融入”,让缓刑少年感受到更多的温情,从心底改变对自己的认知。为缓刑青少年融入社会提供一系列的平台。针对犯罪未成年人的这种模式使我联想到我现在从事的司法社工工作,可否建立一个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安置帮教对象的类似的模式?当然犯罪未成年人和犯罪成年人有相当的区别。(一)前者判刑一般较轻,以教育、感化、挽救为原则,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后者判刑一般较重,以惩罚为主。(二)前者正在社会化过程中,心智不是很成熟,可塑性很强。后者一般与社会脱节很久,且心智逐渐成熟,可塑性不强。(三)出狱后面对的困难也不同。前者出狱后多有家庭作为其支撑,生存压力相比较小。后者出狱后多已人到中年,家里父母年事已高,能提供的资源很少。
四、 其他。从研讨会的一系列流程中,我再一次深刻的认识到政府支持的重要性。没有国家机关的支持,在目前的中国环境下,民间组织想办点事情,比较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