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是全国最早开始发展社会工作事业与培养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地区之一,同时也是一个移民、年轻化的城市。而宝安区更是外来务工人员输入大区,全区总人口560万,外来人员520万,占全区总人口比较93%。深圳市宝安区形成自己地域特色的帮教模式,有来自内发的和外在的原因。宝安模式是以少年审判机制为核心、庭前社会调查报告制度与心理辅导制度为特色,庭后帮教为主体,青少年 法制教育为延伸的一种机制。
服务对象
宝安模式是针对非深户籍的未成年缓刑犯而开展的帮教工作,这弥补了其他地区“以户籍所在地”为限定条件接收矫正对象的空白。目前东莞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也是以东莞本地户籍为限定条件的。
用人单位
宝安模式矫正帮教工作是宝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与深圳市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成立“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由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社工进驻,为少年犯开展帮教工作。而东莞是将社工派驻至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服务内容的延伸
宝安模式的社工服务内容有针对服务对象的判前社会调查(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以供法官量刑)、庭审中的当庭帮教工作(将帮教提升到与审判同等重要的位置),以及庭后的跟进工作(建立跟踪帮教档案制度)。目前东莞的情况是,社区矫正对象在被判处社区矫正处遇,移交由司法所接管的时候,社工才接触到服务对象。
服务方式
宝安模式的帮教工作为项目服务的模式。它是宝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与深圳市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联合开展调研,经过充分的认证,成立了“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工作站”, 由铭晨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派驻社工专门负责少年犯的帮教工作。随后,青少年犯罪社工帮教服务项目得到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以及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大力支持,又获得了深圳市福彩公益基金的资助,为项目提供了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了项目的良性发展。目前东莞的模式是,司法局统一购买岗位服务,下派司法社工到司法所去开展社区矫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