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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社工个人服务指标的规定
发文单位:普惠社工服务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2/7/19 21:08:23   浏览次数:3270

 

根据民政局和香港督导的指示,不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指标如何,现规定机构内部各领域社工需完成的服务指标如下:

 

 

 

 

 

1

新莞人

30

6

15

2

 

15

4

6

3

 

20

6

10

4

综合服务中心

10

6

12

5

青少年

10

6

12

6

 

10

3

按项目考核

一、补充说明:

1、以上指标为专业服务指标,不影响各领域其他指标的完成。

2、工作半年以上的岗位、综合服务中心和项目“专业岗位”的社工助理需完成社工指标的一半;“行政岗位”的社工助理需完成社工指标的三分之一。

3、组长、副组长以及督导助理的服务指标和一线社工指标相同。

4、个案指标可累计。但开案时间长达一年以上个案,需提供详尽个案评估报告,由总干事签字后方可算作个案指标。

5、以上指标从20121月开始执行,2012年上半年的评估将应用此指标。

二、社工和社工助理完成指标量与绩效挂钩,并规定如下:

120127月份评估上半年的指标完成情况,2012年下半年(20131月)评估全年的指标完成情况。岗位社工实行个人评估,由机构十方评估。

220127月中期考核时,对三个综合服务中心实行团队评估,根据评分名次依次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具体分配由主任负责。一年连续两次评为倒数第一的中心主任换岗。

3、项目中期考核由东莞市公益组织评估中心评估,实行团队评估,根据评分名次按比例依次奖励,具体分配由主任负责。一年连续两次评为倒数第一的项目自动撤消。

4、个案指标作为社工和社工助理(含所有领域、中心和项目)评为绩效优秀的重要条件,实行一票否决。个案指标需达致70%以上才可评为绩效优秀者。

5、如绩效总分评为优秀,但个案指标不达标,则由排名第二且个案指标达标者获得优秀,以此类推,直至出现优秀者。但绩效评估总分排名前50%的,方可评为优秀。

6、如果上半年度未出现绩效优秀者,则优秀者指标空缺,其绩效工资(每月500元,半年共计3000元),累积到下半年度由绩效优秀者获得(全年共计6000元)。以此类推,直至出现优秀者。

三、社工助理完成指标量与其晋升社工岗位挂钩,并规定如下:

1、社工助理从20125月开始计算其完成指标量,不影响其上半年绩效的评比。

220128月份社工成绩出来后,如出现持证社工助理多于岗位空缺的情况,实行完成服务指标和考试相结合的竞争上岗模式。

3、社工助理需完成以上规定的服务指标,才可参加转为社工岗位的考试。

以上规定,作为服务指标的一般要求,对所有同工适用。同时机构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调整,并以实际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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