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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理论】儿童社会工作
发文单位:本站原创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0/3/21 16:07:10   浏览次数:2509
1、儿童社会工作的含义
   儿童社会工作就是把社会工作的知识、方法和技巧应用到儿童的教育和保护工作中,不仅救助和保护不幸儿童,而且关心一般儿童,使他们健康地成长。儿童社会工作是一项儿童福利工作,需要充分运用一切能促使儿童成长发展的个人和环境的资源,以确保儿童福利服务的实施。
   狭义的儿童社会工作者是一种事后补救性的工作,多采取机构服务的方式,救助和保护那些家庭或父母无力抚养的儿童或者有各种问题的儿童,包括孤儿、残疾儿、流浪儿、弃婴、受虐待儿童、情绪或行为偏差儿童等。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社会福利的组成部分,包括国家和地方政府为保护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成长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其中主要有:能增进儿童健全发展的各种措施;能防范危害儿童的保护措施;能保障儿童福利的措施;能协助儿童处理成长和适应过程中的难题的措施;以及能促成儿童发展潜能的措施。
2、矫治性儿童社会工作
   矫治性儿童社会工作有三类:
    第一类:少年法庭的儿童社会工作
    一些国家建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查少年犯罪的案件。少年法庭的社会工作服务需要选拔与训练专职的少年法庭法官,以适应儿童的心理和需求;需要正式的社会工作专业人员的参与,以便按一定的标准实施缓刑服务,保障儿童应有的生活和教育权益;需要调动社会资源,发展配套设施,如建立和改进少儿临时保护所、发展心理测试与精神病诊所的设施、发展寄养家庭和群体居住治疗场所,为问题儿童提供全方位的服务。
    第二类:少管所、工读学校的儿童社会工作。
    社会工作者开展积极的、建设性的矫治服务,为问题儿童提供新鲜空气、新的社会气氛、充足的营养和有利于健康的户外活动。这类社会工作服务的内容包括参与研究、调查和分析犯罪原因,认清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因素(如家庭对独生子女过度保护的倾向,独生子女因缺乏同龄伙伴而出现的心理问题和人际关系困难,离异家庭和单亲家庭儿童的保护和教育问题等),从根本上消除危害儿童发展的因素;
    参与判决后各种处置计划的执行,维护儿童权益,减除犯罪对身心发展的消极影响;联络问题儿童的家长和亲属,进行辅导和再教育,纠正他们错误的教育思想和不良的家庭环境,并协助家庭调适;启发和推动社会对问题儿童的认识和帮教工作;进行问题儿童生活再适应的辅导服务,协助他们行为规范化和再塑造。
    第三类:社区的儿童社会工作。
    社区社会工作者协同街道、居委会等社区工作人员和家长一起矫治有轻度犯罪行为的问题儿童,提高问题儿童的转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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