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也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渠道和纽带。2012年7月14日,民政部、省民政厅、汕头市政府在汕头举行设立汕头经济特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协议签字仪式,民政部同汕头市签订的合作协议,通篇贯穿党中央关于推进社会建设一系列方针政策,在协议反映的目标和措施上也体现党中央国务院推进社会建设的一些前瞻性观点和要求,作为开山之作,汕头作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是全国地级市第一家,是具有开创性意义,在推进民政事业改革发展和社会建设上具有在全国实践引领和探索示范作用。
对汕头而言,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具有重大而特殊的意义。作为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汕头得改革风气之先,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同时,汕头也是广东乃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既有快速发展的城区,又有欠发达的农村,城乡二元差异比较明显,经济社会结构比较复杂,迫切需要通过民政改革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加速发展、跨越发展、协调发展。汕头倍加珍惜设立观察点的重大机遇,把综合观察点建设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部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来抓,按照“先行先试”的要求,系统谋划,整体推进,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新突破,取得一批具有引领和示范作用的创新成果,有力服务了中心工作。
一、设立综合观察点的重大现实意义
民政部、广东省民政厅、汕头市人民政府设立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充分体现了民政部和省委、省政府对汕头的重视和关爱有加,以及对汕头经济特区社会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殷切期望,是一种信任,更是一份重托。
(一)设立汕头经济特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是加快民政事业科学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一是汕头是我国最早设立的经济特区之一,是各方面体制机制创新的先行者,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较高,民政工作改革发展具有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第二,汕头市的民政工作基础好、创新力度大、亮点多,多项政策率先创制,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具有很好的基础。第三,也是最为重要的,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政工作,将多项民政工作纳入全局部署,这是汕头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的重要政治保障和资源。第四,汕头是广东乃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缩影,既有高速发展的城市,又有欠发达的农村,城乡二元差异比较明显,既具有经济产业高度发达的特点,又兼有区域经济欠发达的特点,汕头积累的经验在全国具有广泛的表性。
(二)必须全面把握综合观察点协议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动肩负起推动民政事业科学发展、促进幸福汕头建设的历史重任。综合观察点协议的条款共有八大方面,具有措施较实、重点突出、创新点多等特点,特别是民政部支持汕头在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中吸收港澳台地区人士为会员,支持成立促进海峡两岸交流的社会团体,支持登记由港澳服务提供者以独资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举办的社会福利机构,培育发展一批潮汕特色民间慈善组织等,这些都体现了特色和优势。民政部授权汕头开展非公募基金会登记管理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发展专业社会工作,建立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机制,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深化拥军优抚安置改革,强化行政区划管理和地名公共服务,推进惠民殡葬政策全覆盖等,都是当前民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同时,协议还明确支持汕头市完善社会服务设施,建设区域性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全国示范性社会福利中心和康复养老医院,推进建设社区服务中心(站),设立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基金和孵化基地等,这些都是很实、很具体的内容,是汕头民政工作在新的起点上走出科学发展新路的行动指南。
(三)必须清醒认识汕头民政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综合观察点协议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当前,汕头区域和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平衡,在转型升级、改革开放、民生事业、社会建设等方面压力很大、任务很重。民政工作也面临着较大挑战,社会事业发展相对滞后,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仍然繁重,社会救助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事业特别是养老服务业有待大力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宽等,实现城乡统筹和社会保障均等化,还有较大的差距。
汕头市始终牢记和坚决贯彻上级设立综合观察点的战略意图,倍加珍惜机遇、抓住机遇、用好机遇,进一步强化特区意识、弘扬特区精神、焕发特区活力,努力把汕头的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和科学发展推向新阶段。
二、推进综合观察点建设的实践探索
汕头市把落实协议作为“一把手工程”,作为全市上下的一件大事来抓,全力推进综合观察点的建设。立国部长,刘昆副省长,部、厅各位领导高度重视,从政策、资金、项目、信息交流等方面全力支持。近9个月来,在部、省有关领导的关心、支持和指导下,综合观察点的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为下来的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以部厅市共建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为契机,助推汕头经济社会加速发展。一是加强领导。签署部厅市协议之后,市委、市政府就推进观察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研究落实工作措施。专门召开各级党政和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综合观察点建设动员大会,就落实协议进行全面部署。二是凝聚合力。成立了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任常务副组长,44个部门的一把手、各区(县)长为成员的履行部厅市协议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任务进度表,对协议八方面、35项内容进行了细化和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分工和职责,明确各项工作推进的时间、步骤和方法。三是营造氛围。在《人民日报》、《南方日报》等各级各类媒体组织了200多篇专题报道和系列解读,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建立了信息报送制度,定期向民政部和省厅报送信息专报,及时汇报工作,沟通情况。
(二)以打造特色品牌和示范点为抓手,推进民政工作改革创新。围绕“和谐社区、阳光低保、惠民殡葬、幸福老龄、亲情救助、爱心慈善、模范双拥、满意社团”八大民政特色品牌,我们选准工作侧重点,找准工作突破口。目前,已确定10个市级特色品牌和示范点,建立专门督查指导制度,指导创建单位制订工作方案,集中优势资源进行扶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如在惠民殡葬方面,总结推广龙湖区在全省率先实行全民普惠型殡葬惠民政策的成功经验,着力推进绿色、阳光、生态殡葬,打造惠民殡葬品牌。目前,我市已有龙湖、金平和南澳3个区县实施全民殡改惠民政策,累计减免丧葬费用774万元,殡葬普惠覆盖人群超过120万人,居全省前列。推行骨灰集体海葬免费活动,生态葬法深入人心,其中澄海区海葬比例达到70%,居全国领先水平。龙湖区、南澳县被确定为“全国殡葬改革示范单位”。在爱心慈善方面,指导存心慈善会设立社会工作者办公室,设置个案及小组工作室,开展戒毒社会工作、残疾人工疗站、临终关怀等服务项目,探索出一条以会员制为核心,多元化、实体化、长效化链式救助的新路径,成为我市慈善文化的一张名片。目前存心慈善会这一已有百年历史的慈善机构,拥有会员4.3万人,义工5千多人,先后成立存心特教学校、文武学校、养老院、慈善诊所、残疾人工疗站、残疾人托养中心、物资救助站、免费快餐厅等实体慈善机构,开办临时、定期、应急和交通肇事逃逸、无主收殓等救助项目,开通24小时求助热线电话。在和谐社区建设方面,潮阳区和平新和社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目前在该社区建设的投资超过2000万元,有一个占地13000多平方米的文化健身广场,每年都安排专门经费,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该社区还筹集资金,配套建设有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颐养居”、社会组织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等一系列社区公共基础设施,打造成为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特色示范社区。
(三)以特区立法权为依托,为民政工作发展提供保障。体制机制建设是民政改革创新的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有利于增强工作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我们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在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和体系完善上下功夫,目前已出台18个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性规定,涉及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社会管理、社会养老、社会救助、殡葬管理等民政业务领域,初步形成了“推工作立法规,以法规促提高”的良性循环局面。比如,在社会组织的规范管理方面,以政府规章形式颁布《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对公益、慈善、服务类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进行了改革创新,开创了全国地级市出台社会组织地方法规的先河。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的实施意见》、《汕头经济特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关于推动建立全市基层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指导意见》等制度性的规定。在社会养老方面,出台了《汕头市民办养老服务机构资助办法》,提出对民间资本进入社会养老服务业给予运营资助、床位资助和政策扶持优惠,规定对民办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给予每张床位8000元的资助,对收住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100元的运营资助。
(四)以重点工作为突破口,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加快发展。我们注重先行先试,积极作为,主动研究破解发展难题,取得了一批特色鲜明、成效明显的工作成果。一是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取得新成效,坚持“宽进严管”,既放宽社会组织准入门槛,又抓规范管理,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市委成立市社会组织党委,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百日”攻坚活动。目前,全市社会组织总量从去年初的1373个发展到现在至3600多个,行业经济类、公益慈善类和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大幅度增长,平均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从2.7个提高到6.6个,提前超额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的任务。在村(居)试点设立村(居)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这在全省乃至全国属于首创,得到了上级的充分肯定。二是社工队伍建设有新突破,争取到省在汕头设立粤东社工考试点;积极探索合适本地的社工发展模式,培育发展了2家民办社工机构,实现民办社工机构零的突破。三是慈善事业发展有新进展,积极拓展慈善募捐渠道,创新载体,推动成立“省潮商公益基金会”、“潮阳公益基金会” 和“潮南公益基金会” ,弘扬潮汕传统慈善文化。首次在“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开展“爱心慈善之星”评比,全市接收认捐善款6.5亿元,在全省名列前茅。潮阳、潮南区以扶贫济困日活动为发展平台,实施“反哺工程”,举办大峰慈善文化节,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海内外乡贤捐款投身慈善公益事业,两个区筹集善款达15.9亿元。四是社会救助有新举措,联合广州军区总医院开展的“大爱救心”活动惠及面不断扩大,从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扩大到成年人风湿性心脏病,这在全国属于首创,至今共救助心脏病患者700多人。五是基层民政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有新提升,试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金平区投入财政资金112万元,向金平区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推动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发展。六是双拥工作有新成绩,去年我市第五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第七次蝉联省双拥模范城,南澳县第二次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县。
三、推进综合观察点建设的工作建议
下来,汕头市将按共建协议的要求,围绕制约民政工作的关键领域和重要环节,进一步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努力为全省、全国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探索路径、积累经验。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
(一)坚持先行先试,推动特区实现跨越式发展。我们深刻认识到,先行先试、探索创新,是国家赋予经济特区的使命,也是汕头加快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将围绕建设美丽幸福汕头的目标,按照部厅市三方协议的要求,大胆突破思想认识上的障碍、路径上的依赖和利益格局上的制约,全力推进综合观察点的建设,全力提升社会管理和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快构筑改革创新战略平台。汕头特区因侨而立,侨资侨力为我市慈善募捐、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民生领域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必须把“侨”字和“特”字更紧密结合起来,形成改革创新、赶超进位的新动力。二是加快推动一批政策法规出台。充分运用特区立法权,加快民政立法步伐,力争在一些民政政策体制上先行突破,为汕头民政事业的改革创新提供坚强保障。以特区法规出台的有5项,以政府规章出台的有1项,以政府规范性文件出台的有13个。其中,《汕头经济特区募捐条例》、《汕头市村务公开条例》和《汕头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3个地方性法规将尽快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三是加快民政特色品牌和示范点建设。对特色品牌和示范点进行挂牌,落实各相关部门责任,整合资金资源,形成创建工作合力,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创建任务,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坚持改革创新,推动民政各项工作上新台阶。一是完善社会救助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对象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低保补贴水平,推进低保基本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建立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和临时救助制度。二是提高养老社会化水平。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示范活动,建设第二批城市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落实农村养老服务建设“幸福计划”,抓好村级小型托老“颐养居”和居家养老服务站试点,探索在“星光老年之家”和农村(涉农社区)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床位,拓展服务领域。三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围绕增强城乡社区自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深入开展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创建活动,探索创新村(居)民民主监督机制。出台城乡社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在部分区县选择开展社区居委会小型化试点。推进社区基础设施“六个一”工程建设,完善城乡服务体系。四是探索社会组织发展新路。在扩大社会组织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落实三级社会组织孵化器建设,着力发展村(社区)社会组织服务站;重点培育发展一批行业协会商会、枢纽型社会组织和公益慈善社会组织;探索一套适合新要求的社会组织管理办法,努力在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发挥社会组织积极作用上有更大作为,走在全国前列,走在广东前列,为全国全省提供更多的成功经验。五是推动社工队伍发展壮大。研究出台社工星级管理制度和奖励制度,在民政服务机构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增设试点,在部分街道设立社会工作站,进一步扩大社工试点。推进志愿服务记录制度试点工作,探索“社工+义工”联动机制,促进社工服务与志愿服务协调发展。六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深入开展“扶贫济困日”活动,探索建立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化运作模式,打造一批具有潮汕特色慈善组织品牌。通过举办大峰慈善文化节,多渠道弘扬慈善文化,打造慈善之都。七是创新福彩销售方式。与“银联”合作利用遍布全市的“全民付”支付自助终端机自动销售,加装“公益视窗”系统进行福彩公益宣传,试点一批电脑票新玩法,扩大福彩销售量。八是推进殡葬公共服务均等化。进一步推进生态葬法,因地制宜开展骨灰撒海、树葬等生态安葬活动,要宣传倡导鲜花祭扫、网络祭奠等文明时尚的祭扫方式,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精神。
(三)坚持以点带面,加快一批民政重点项目建设。在养老服务设施方面,重点是加快用地面积126亩、建筑面积24万平方米,设编总床位4900个、预计投资资金6.4亿元,集休养、医疗、康复、娱乐、教学于一体的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建设,确保今年启动建设。在救灾设施建设方面,着力推进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和减灾防灾教育基地建设。在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方面,建设“三个一”工程,即市建一个市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基地、各区县建一个孵化中心、在有条件的镇(街道)和村(社区)建一批社会组织服务站。在殡仪服务方面,重点抓好殡仪民福园和市殡仪馆三期工程。在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方面,重点抓好(村)居建设公共服务站,家庭服务中心和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区县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