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如何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一个社会问题和重大课题。广东省江门市通过整合社会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创新为老模式,实行微观人性化服务,为城乡老年人提供了高品质的居家养老服务,取得较好效果。广东省江门市地处珠江三角洲西岸,被誉为“中国第一侨乡”,辖三个区、四个县级市,17个街道办事处、61个镇,263个居委会、1051个村委会。截至2012年底,全市常住人口448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62.7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4%,高于全省和全国的平均水平,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为创新社会管理、探寻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路径,切实破解城乡老年人养老难题,该市积极探索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构建独具侨乡特色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本文拟结合该市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探索与实践,分析居家养老服务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同时,提出了几点建议性的启示。
一、城乡居家养老服务的典型模式
2006年,该市充分利用家庭和社会养老资源,设立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的居家养老服务点,为老人提供家政、生活照料、心理疏导、康复护理等服务,使老人在熟悉的社区环境中受到人性化家庭式的照顾。2010年,为扩大服务覆盖面、丰富服务内容和提高服务水平,该市启动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或居家养老指导中心建设,形成了以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为典型代表的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模式。2012年,为统筹和协调城乡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满足农村老年群体特别是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开展“幸福计划”村级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形成了以鹤山市桃源镇三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为典型代表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一)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机构运营+绩效评估
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作为全省居家养老服务示范项目,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社工机构运营的新型模式,开展实施项目绩效评估,着力打造城市居家养老服务新标杆。据统计,仅2013年1月至3月,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已为特殊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1450次,平均每天服务老人约250人,每天到社区饭堂就餐的老人达180人,解决了老人最关心的用餐问题。随着各项服务的扩展,预计2013年服务老年人达4万人次。示范中心的建设和运营模式得到该市刘海书记、庞国梅市长、陈佳林副市长等领导及省民政厅陈桂光副厅长的肯定和高度评价。2013年4月份,该示范中心获得中国社工协会社区工作委员会颁发的“全国文明和谐社区建设工程为老服务示范点”荣誉称号。
1、为老服务内容独具特色。一是整合医疗服务资源。示范中心内设老年人保健中心,联合辖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为老年人特别是年老体弱、身有残疾老人提供日常健康咨询、保健及应急服务等,满足基本就医需求。二是提供个性化菜单服务。社区饭堂坚持“以人为本,灵活创新”的原则,实行集中就餐和上门送餐相结合,提供包括普通餐单、高血压餐单、糖尿病餐单在内的个性化餐单,切实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优质、营养均衡的膳食,解决其日常就餐困难。三是拓宽老年人生活兴趣。由专业社工精心编排娱乐节目,包括兴趣班、体育活动、生日会等,使长者身心舒畅,家人放心安心。社区影院配置高清投影机、150寸大屏幕和50张舒适座椅,每天为老年人播放两场电影,具体播放影片由老人自主决定。在二至七楼电梯大堂两旁按年代排序设立“时间廊”,收集整理了300多张珍贵的江门历史图片,给老年朋友们一个怀旧回忆的空间。四是建立老年人应急求助信息平台。建立呼叫中心等智能化系统,为辖区独居老人配备具卫星定位、紧急呼叫功能的呼叫手机;依托江门市政府12345服务热线平台,通过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移动通信技术,整合医院、超市、家政公司等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日常生活帮助和紧急救助等服务。五是带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发挥示范中心辐射作用,带动仓后、环市、白沙、堤东等街道的6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为老人提供日托、就餐、保健、娱乐、学习等服务,同时为行动不便的社区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切实扩展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
2、健全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按照“政府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专业团队管理、社会各界监督、人民群众受益”的思路,引入具有2名社工专业硕士毕业生、5名社工专业本科毕业生的江门市恒爱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运营管理,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投入经费120万元,是蓬江区最大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来源按“四个一点”的方式筹集,即福彩公益金出一点、财政出一点、社会捐助一点,服务对象出一点。
3、开展项目绩效评估激励机制。根据项目承接机构及人员服务内容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评估,奖、补、罚相结合,完善准入退出程序,健全激励机制。将老人满意度和幸福感作为重要依据,对项目运营机构每年开展一次绩效评估,评定项目实施社会效果和老人反响,集思广益,逐步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效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二)鹤山市桃源镇三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以社会组织为平台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
鹤山市桃源镇三富村有10个村民小组,常住居民353户1247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235人,约占该村人口总数的19%;80岁以上老年人43人,约占老年总人口的18%;低保户有29户47人,五保户有4人,空巢独居老人84名。该村以社会组织为平台,着力打造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精品项目。《南方日报》、《江门日报》等主流媒体对该村以社会组织为平台统筹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运营模式进行了深度专题宣传报道。
1、成立邻里互助会统筹居家养老服务。鹤山市和桃源镇两级积极引导和帮扶三富村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成立由外出乡贤及爱心人士组成的邻里互助会,会长由村内热心公益事业的致富带头人担任,统筹开展居家养老服务,为空巢独居老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发挥其参与村集体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作用。服务站内开设“开心饭堂”,为重点优抚对象、低保或五保老人及单亲儿童等对象提供免费就餐服务,并由义工为行动不便的老人送餐上门,“免费食堂”成为服务站的一大特色和亮丽的风景线。
2、建档立制为持久运营保驾护航。一是建立规章制度。建立了《三富村邻里互助会工作职责》、《三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职责》、《三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二是抓好服务队伍。聘请在敬老院工作过,或从社会上招聘经过一定业务技能培训的农村妇女为专职服务员。组成主要由村党员、社会各界热心人士的义工服务队伍。聘请一名社工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提供专业指导和服务。三是设立奖励基金。为保障服务站平稳运行和持续发展,桃源镇政府每年划拨3万元作为奖励基金专门购买服务,为居家养老服务解决运营资金困难,并以此带动和吸引村民及社会慈善捐赠。
二、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运营中存在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蓬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和鹤山市桃源镇三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作为我市具有典型代表意义的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目前取得的社会效益明显,但在实践中仍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厘清、改进。
(1)政府行政化色彩浓厚。目前,居家养老服务主要处在政府扶持推动的阶段,无论是建设服务设施、成立服务机构、设立服务项目,都是由政府来完成。这种政府积极参与、强力推动的行为,短期内效果明显。但是,从长远看这种做法难免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第一,服务内容单一。居家养老服务包括政府购买服务,也包括老年人为自己购买服务,但政府购买服务相对要容易推动得多,也更容易见成效。因此,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进展最快、宣传最多的往往都是政府购买服务,这无形中造成了一种印象,即居家养老服务就是政府购买服务,致使居家养老服务在实践中无形地被狭义化了。而且,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也仅限于自理有困难的老人,并主要是城市的“三无老人”,服务覆盖面窄,造成社区开展居家养老只局限于政府投入。这样,居家养老服务就成为政府为城市自理有困难老人购买服务的代名词,实际提供给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也往往比较单一,由此所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养老服务项目大多停留在基本的生活照料上,难以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经济状况老人的服务需求。第二,政府负担过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本旨是家庭、社会、政府多方责任共担的一种新机制,是老年人居住在家里,由社会为其提供养老服务的养老模式,可以说是一种新型的社会服务模式。但政府过度的“亲力亲为”,很容易造成人们对政府的依赖心理。有些家庭和老年人本来能够自我照料或部分自我照料,但因为有家庭照料移植政府的期望,转而向政府寻求服务,把本应该家庭承担的责任、社会可以承担的责任推向政府,导致政府的责任日益扩大。而且,由于制度安排的刚性和人们的心理惯性,一旦开始提供服务,今后就很难从中退出。长此以往,政府不堪重负,居家养老服务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第三,监督管理缺位。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政府充当的是管理者和监督者的角色,提供初始资金、指导和监督,民间组织、企业、社区则应提供具体的服务。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传统思维方式和行为惯性的影响,政府存在管得过多、管得过细的问题,这一方面使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方法仍然以行政推动为主,行政化色彩浓厚,以致政府承担了大量的事务性工作和具体服务上的责任,反而在管理上难以尽责,结果出现政策不健全、制度不完善、做法不统一、监督不到位、规划滞后问题,这些都制约着居家养老服务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2)市场机制不活。尽管在建立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运行机制方面,实践中已经取得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但与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与老年人日益提升的服务需求相比,居家养老服务市场运行机制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第一,民间资本参与动力不够。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机制的形成,第一推力仍然来自于政府,也只能来自于政府。而在实践中,由于政府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跟不上,影响了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业的积极性。另外,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社会意识还比较淡薄,居家养老服务理念还得不到老年人的广泛认同,造成有效需求不足,缺乏规模效应,就现有的一些具有市场运作雏形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由于缺乏事先规划,布局过于零碎,辐射范围小,服务对象少,由此带来的后果是一方面服务价格较高,老年人承受不起,无法扩大市场范围;另一方面收入不足以弥 补成本,亏损经营,形成不了市场,没有吸引力。第二,服务供给与需求匹配不符。很多民间组织和企业对老年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不够了解,市场化还处于摸索阶段,对市场认识不够清晰,因此所提供的服务产品还不够细化,与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存在脱节现象,不能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多样化的服务需求。第三,投入资金严重不足。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广泛开拓,资金来源需要多元化。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财政拨款, 二是彩票公益金资助,三是社会捐助,四是市场化运作。这些资金的用途大致为三个方面:一是用来支持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二是补贴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支付服务费用,三是用来支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报酬。目前的资金数量普遍较少,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也比较少,如果要扩大补贴服务对象的范围,则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增加资金总量。
(3)服务队伍不强。在当前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队伍中,初步形成了三支:一是专业护理人员队伍。主要是社会上家政公司中有一定业务技能的服务人员组织利用起来的,他们以有偿或低偿服务为主,突出为政府购买服务的重点困难老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二是志愿者、义工服务队伍。主要是由社区党员、老人邻居、热心人士等组成,并以低龄健康老人为主体,通过结对帮扶、邻里互助等方式,为有服务需求的居家老人提供安全看护、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多种形式的无偿服务;三是社会工作者队伍。结合刚起步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而产生的一支养老服务力量。但是,在实践中,这三支队伍无论是力量还是质量都远远满足不了 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第一,专业管理人才十分匮乏。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大多是“4050”人员,他们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对老年人的生理、心理等多方面需要了解不够,从而影响为老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制约了居家养老服务的进一步发展。第二,服务人员职业特征不明确。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员没有明确的职业特征,被大多数人等同于普通的家政服务员,给予较低的社会地位和物质待遇。这种现状,既导致了专业的护理人员不愿到居家养老服务领域工作;又导致了本地人不愿从事养老服务工作,而外来务工人员又存在语言不通和生活习惯差异较大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质量;还导致了本来为数不多的有经验的居家养老服务员也因此流失到其他物质待遇比较高的行业,造成专业人员流失严重。第三,志愿者队伍缺口较大。作为一项社会事业,尤其是专业养老服务员严重不足的现状下,志愿者队伍作为养老服务员的重要补充力量,就显得尤为重要。但就目前情况看,由于没有健全完善的志愿者激励和培训机 制,志愿者在养老服务中发挥的作用还比较小,一是总量不足,真正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志愿者远不能填补缺口;二是来源渠道不畅,很多有服务意愿的人缺乏相应的路径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来;三是专业性较差,有的志愿者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居家养老服务的要求。
(4)资源利用不足。目前,居家养老服务资源条块分割、无法形成合力的问题已经比较突出,既是对有限资源的浪费,也妨碍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做大做强。第一,体系运转需要衔接。我市推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社会化服务”的服务模式,建立市、区(县级市)、街镇、村居三级组织架构,分工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目前,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第二,部门利益需要整合。目前,开展居家养老仅从部门利益出发,站在部门角度思考居家养老。如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三无”、低保老人的生活保障,可供调动的资源是财政资金、彩票公益金;劳动部门解决“4050”人员再就业问题,为居家养老提供人力资源。由于各部门往往从自身的利益出发,不能突破部门视野,打破条条框框限制,很难形成合力。第三,资源利用需要共享。居家养老资源本身就很缺乏,但由于其分散在各个社区、各个单位、各个组织,而他们彼此之间对外开放程度都很低,其资源只能服务于极少数的本单位内部老年人,资源利用缺乏效率。同时,由于政府、社会和市场三者之间互联、互补、互动不够,各种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市 场的资源共享衔接亟待完善,满足多方位、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要的综合利用和创新工作步履缓慢。
三、实践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新模式带来的启示
居家养老服务是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家庭广泛关注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民政部门面临的一个重大而紧迫的战略任务。党的十八大也确定了“健全社会福利制度”重大战略部署。按照我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至“十二五”期末珠三角地区要实现“9064”的养老格局,即90%的老人在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支持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6%的老人可由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和托老服务;4%的老人可入住养老机构,基本形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从工作实践和调研情况来看,居家养老是老年人最主要且最能普遍接受的养老方式。蓬江区和鹤山市的城乡居家养老服务模式,给我市乃至全省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带来了不少启示和启迪,具体概括为“四个一”。
(1)培育一个居家养老服务市场。 一是积极倡导居家养老的服务理念。居家养老与传统家庭养老有着本质的区别,居家养老服务作为一个全新的事物,只有通过积极宣传倡导,才能使这一理念深入人 心。作为制度倡导者,政府有责任、有义务向全社会宣传人口老龄化的发展形势,宣传以居家养老服务为基础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倡“花钱买服务”的消费理念,逐渐加深大家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同感,逐渐改变老年人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为形成一定规模的居家养老需求市场奠定基础。同时,通过宣传倡导也可以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于养老服务事业,增加居家养老服务的供给力量,真正把居家养老服务推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二是大力拓宽民间资本的发展空间。市场机制顺畅运转的原动力来源于市场活动参与者的经济利益。由于养老服务业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特征,单纯地依靠社会力量来提供,其发展势必滞后于需求。另外,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其盈亏平衡点相对较高,养老服务业的性质决定了其经营必然是艰辛的,社会力量的参与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在做“奉献”,是在替政府分忧解难。如果养老服务业长时间得不到相应优惠政策的补偿,产业本身必然萎缩,最终将影响到整体老年人的服务供给水平。因此,要想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必须给他们全方位支持。要制定积极的措施,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通过建立准入制度、项目管理制度,以“购买服务”、“合同外包”、“委托”等多种形式,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要探索建立公共财政投入机制,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民间组织和服务商提供比较宽松的生 存和发展空间。要建立奖励机制,对社会办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服务内容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考核后,以奖代补,给予扶持,以更好地支持居家养老服务工 作的发展。三是不断扩大养老服务的有效需求。市场运行机制的动力源是人们内在的需求,需求满足的程度亦是衡量社会运行状态的根本原则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精神生活条件不断改善,生活质量不断提高,老年群体的消费需求也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因此,一方面,要从老年人实际需求出发,提升服务内容,在提供补救性服务方面的同时,开展预防性和发展性方面的服务,真正做到对症下药。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老年群体树立对居家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有效提高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需求,为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企业提供应有的市场,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市场的可持续发展。要逐步实现“服务商的主动服务→老年人在体验过程产生依赖→提高服务频次、拓展服务项目”的梯级进步,主动将老年人的有效需求与服务商的引导性消费有机结合起来,从而达到规模化、市场化、专业化、效益化的目标。
(2)建立一套居家养老服务模式。一是形成网络。居家养老服务涉及老年人衣、食、住、行、乐各个方面,要让服务使老年人满意,就必须要有统一的服务规范和评判鉴定标准,建立层级服务管理体系和服务实体组织,在社区逐步形成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形成一个将电子网络与连锁经营融为一体的为老服务圈。要通过搭建平台、政府分类买单、企业提供专业、高质量、可持续的养老服务的形式,利用现代信息与管理优势,实行统一品牌、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调度,分类服务、分层管理,以信息中心为核心平台,加强各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优化,提高社区服务功能,整合各类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 市场的相关资源,形成居家养老服务产业链和庞大的服务群体,通过网络进行服务输出和产业链扩张,以现代、便捷、经济、规范的服务新机制,使养老服务步入了规范化、品牌化的建设之路。二是开发项目。要根据老年人不同的利益诉求和不断发展的服务需求,创新出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方位需求的居家养老服务新项目,针对空巢老人和孤寡老人,建立完善巡视制度,采用入户探望与电话问询相结合的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了解需求、传递信息、关注健康、安全提示及精神慰藉等服务内容。三是整合资源。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是由政府、社区、民间组织、服务队伍和老年人等元素构成的。其中,民间组织作为受政府委托、具体组织和实施居家养老 服务开展的市场主体,是建立良好的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化运行机制的前提条件。在解决诸多社会问题上,民间组织具有灵活、创新、成本低、效率高、贴近市场的优势,具有政府不可替代的作用。养老服务业是微利行业,社会力量的参与公益性远大于营利性,要想让更多的民间资本参与到居家养老服务中,必须给他们多方面支持,要制定优惠的政策与积极的措施,按照互惠互利的原则,鼓励和支持各类民间组织从事居家养老服务。要有序地协调和组织各类可以为老服务的平台,使公共服务资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和挖掘;进一步通过组建和规范以助老志愿者、义工为主的养老服务队伍,使零散的公益助老活动组织化、制度化、常态化,让老年人走出家庭,融入社区,寻找快乐。
(3)完善一套居家养老服务机制。一是明确职责定位。居家养老是以公共服务为前提的。作为公共服务的主体,政府有责任在政策引导、资金扶持和督促检查等方面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制度保障,应该把居家养老服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有力的政策措施,鼓励支持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从事养老服务。在资金供给上,要改变过去那种只投入办养老机构的单一做法,提供相关福利补贴,接受补贴的老人用自己的收入购买服务。要立足全局,在政府主导下,整合各部门和社会各个方面的资源,明确各自的分工,齐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形成“专业机构服务与政府服务实行两条线,政府不承担无限责任”的运作机制。 由政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下,通过市场化运作,建立专业化的社会养老服务技术队伍;通过整合社会资源,建立项目化的社会养老服务队伍,通过社会服务的 诚信运行和服务项目的开发,增加企业的自我造血机能。要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具有持久力和生命力,要克服政府包办、小而全的模式,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解决好不同主体在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位置,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信息化管理、社会化服务”的格局,由政府主导受理、审批、评估居家养老服务,形成“平台+机制+模式”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在运作过程中,政府要逐步从居家养老服务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中脱离出来,由居家养老服务的组织者、实施者,真正转变成为宏观指导者和监督者。二是制订服务规划。在目标的指导下,督促各地根据实际,科学制定本地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工作标准,进行统筹安排,有力推进。三是建立配套制度。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 推进的重要保障。现行的规章制度要随着市场的发展、环境的变化不断予以完善。政府作为制度的设计者,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规划阶段,必须对居家养老服务工 作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有清醒的认识和科学的分析判断,制定出既严谨又符合实际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制度和规则体系,制定实施统一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制度,实现规范服务、规范管理。建立并实施严格的质量监督评估体系,对居家养老服务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政府投入居家养老服务资金的使用效果、服务内容、服务人 员和服务质量等方面,实施全过程的质量监控。通过政府指导、行业规范、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规范运作和监督管理,保证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 步健康地发展。
(4)打造一支居家养老服务队伍。一是提高管理和服务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要从招聘、培训、工资福利和管理等环节入手,加强管理,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培育和管理体系。第一,开设养老服务管理专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高等院校和职业教育机构设立养老管理与服务、老年护理、老年社会学和老年产品开发等专业。第二,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可与大专院校、卫生院校联合协作,对现有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进行有计划的培训,确保养老服务人员掌握基本的保健、护理、康复知识和技能。第三,引进养老专业人才。要广开门路,在提高现有养老服务人员素质的同时,大力引进人才,通过公开招考、招聘和定向培养,吸收一批学历较高、年轻优秀的人才充实到养老服务队伍中来。同时,注重吸收有一定技能和业务素质的下岗职工到居家养老服务岗位上来。二是改善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待遇。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工作性质、工作意义、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严格科学的界定,明确与普通家政服务员的区别。做好宣传,提高全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认可和尊重。结合国家各类劳动保障政策,为居家养老服务人员争取更多的政府补贴,同时要严格保证服务人员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各类保险费用的足额缴纳。三是扩大志愿者服务队伍。要与各种志愿者组织、大中院校合作,明确志愿者服务内容和服务规范,努力 展一支由党员、干部、学生等组成的专、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居家养老服务队伍,有效增加志愿者人数和提高志愿者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