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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民政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之我见
发文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梁允泽 林…  更新时间:2015/12/30 17:44:51   浏览次数:1447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的时代主题,将我们党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科学发展观,历史性地写在了指引我们前进的旗帜上,确立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新时期、新形势下,民政部门作为政府管理社会事务和保障民生的重要职能部门,如何顺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诠释好科学发展观的要义,把握时代发展的要求,找准民政工作的定位,不断创新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实现民政工作全面可持续发展、保持生机和活力的重要命题。

一、民政部门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十七大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践行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城乡低保标准不断提高,救灾工作更加及时高效、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社会福利体系不断完善、社区建设不断推进,实现了灾害救助面100%、义务兵家属优待面100%、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率100%、城镇退役士兵安置率和自谋职业率100%、遗体火化率100%、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率100%、婚姻登记合格率100%、社会组织参检率100%的目标任务。虽然我市民政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来审视和衡量,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不相适应

(一)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

1、民政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十一五期间,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GDP实现超千亿元,民生实事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提高。2008年底,肇庆整体纳入珠三角,成为国家重点发展区域和广佛肇经济圈重要成员,战略地位空前提升。但是由于经济基础薄弱,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与珠三角先发地区相比仍然存在很大落差。以民政为例,我市各级发展民政事业主要依靠上级拨款及中央、省财政投入。本级财政投入不足(20112.28亿元,占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2.97%),地方财政负担的资金未能及时足额落实到位;低保、五保和优待抚恤补助标准等自然增长机制未能有效实施,导致我市城乡月人均低保补助标准偏低(分别位列全省第19位和第22位(含顺德区)。

2、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社区服务设施、社会福利机构、救助机构、敬老院、殡葬服务设施、信息化建设等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未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求。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和城乡减灾基础设施建设较慢,防灾减灾能力不够强;福利机构建设不平衡,投入不足,全市仅有5个县(市、区)建有综合性社会福利院;养老服务设施较差、数量不足的矛盾仍然突出,全市110间敬老院大多设备陈旧,规模偏小,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尚未消灭空白点(四会市、怀集县),民办养老福利机构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

3、民政信访工作形势日益严峻。民政对象利益诉求日益增多,在社会救助、救灾救济、基层民主建设、殡葬管理、优抚安置等方面呈上升势头,尤其是参战涉核退伍军人的上访形势最为严峻。

(二)与机制体制不相适应。

1、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民政法制建设相对滞后,政策研究水平不够高,表现在有的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有的执法监督效果不好,有的运行管理缺乏标准化,有的工作程序不够明晰。城乡低保和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社会福利社会化、城乡基层自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自然增长、社会组织发展与管理、民政事业资金投入等重点工作领域尚未形成配套完善的民政政策法规体系,法治民政的发展进程有待加快推进。

2、管理体制不够顺畅。在传统民政向现代大民政转变的过程中,民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没能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同步协调发展,民政部门的工作地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队伍素质、经费投入、工作手段等滞后于形势的发展,影响了民政职能作用的发挥;此外,基层民政干部队伍编制少、年龄大、素质低、待遇差、兼职多、变动大等结构现状与其所承担的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日臻突出,导致救助不公正、资金发放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等问题时有发生,工作缺位现象严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民政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3、救助制度不够完善。从政策上看,由于所处地位、服务对象和利益关系不同等原因,政府各部门间多头管理、条块分割的问题比较突出,缺乏协调和协作,导致救助政策衔接和配套不足,影响了救助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从管理上看,由于甄别求助对象的家庭收入构成比较复杂,缺乏科学有效的信息采集手段和明确的政策依据,社会信用体系不够健全,社会救助管理相关部门之间的信息资源分割等原因,导致低保救助对象难以准确界定,低保对象易进难出,低保工作动态化管理难以贯彻始终;从运行上看,由于临时救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的有些规定比较笼统,救助标准不够规范,实操性不强,导致救助额度难以把握,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三)与自身建设不相适应。

1、思想观念解放力度有待加强。工作方法与手段缺乏超前性、全局性、系统性,对民政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缺乏深层次的探索和研究,还没有真正把思想观念从阻碍科学发展的思维定势、利益格局和体制障碍中解放出来,缺乏切实有效解决问题、科学发展的措施和手段。

2工作执行能力有待加强。开拓创新的能力有待提升,集中力量办大事和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够多,工作效率和办事质量有时还不尽人意。

3惩防体系建设有待加强。由于规章制度不够完善、权力监管制约不够到位、部门合力监督机制不够健全等原因,近5年来,我市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被检察机关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共79人,贪污案68人,受贿案11人,法院已作判决的44人,均为有罪判决。反面典型案例以沉重的代价、深刻的教训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加快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成为推动我市民政事业科学发展迫在眉睫的基础工程。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自身建设有待加强。等、靠思想及习惯于当二传手的隋性思想,工作主动性不够,活力和动力不足;有陷于事务性工作,存在抓落实的力度不足,特别是对重点和难点工作还缺乏一抓到底、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氛围还不够浓厚,系统内外的交流互动仍需进一步加强。

(二)统筹兼顾不够到位。对一些常规性工作,存在疲于应付面上工作的现象;对一些重点难点工作,政策宣传不够,公众参与度不高,难以真正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民政事业发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一些事关全局,需要政策主导、部门合力、公众参与的民政工作,习惯于从民政自身角度想问题、做事情,单打独斗、跳独舞,在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加强领域合作和引智借力实现共同发展的能力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调研督查不够深入。存在习惯于靠会议、文件来部署、指导、检查工作,在从立法和制定政策的层面、从领导体制的层面,特别是从机制体制的层面上去考虑解决重点工作的力度还有待加大;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够经常化,不够深度,指导基层工作方式方法和解决实际问题还有待创新和加强。

三、新时期民政工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建议

(一)立足全局找定位,树立科学发展新理念。一是要坚持五破除五增强,把思想从不适应科学发展的桎梏和不适应形势发展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发展工作理念,研究提出能体现科学发展观本质要求、体现民政工作鲜明特色、体现人民群众新期待、为广大干部群众所理解、所掌握、所熟知的民政事业科学发展新理念。二是要坚持科学发展、先行先试,把实践科学发展观作为推动民政事业跨越发展的第一资源、第一动力,以思想大解放、理念大创新来推动民政事业的大发展。三是要树立大局观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优化工作手段,以创新的理念谋划工作,以创新的精神推动实践,以创新的思路破解难题。

(二)抓重点破难点,抢抓科学发展新机遇。一是要在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全面建立健全以民政生活救助为基础、各项社会救助相配合的社会救助体系,积极探索建立起与新时期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二是要在社区管理体制上有新的突破。要积极探索开展购买社区服务准入机制,逐步实行权随责走费随事转;要继续抓好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三是要在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上有新的突破。要积极探索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港澳台地区及国际社会福利服务相接轨的社会福利服务制度。四是要在社会组织管理发展上有新的突破。要重点建立政府及政府部门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制度,承接政府转移的社会管理、社会服务职能。五是要在探索独具肇庆特色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上有新的突破。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立足基层,走出一条符合我市实际、体现时代精神、适应社会需要的专业社会工作发展的新路子。六是要在社会慈善事业发展上有新的突破。要加快建立促进民间慈善组织发展、调动各类社会组织、社会各阶层参与慈善活动积极性的新机制,充分发挥社会慈善事业在保障民生、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三)创新机制体制,开创科学发展新格局。要紧紧把握民政工作的规律和特点,着力创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科学运行的体制机制。一是要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行政管理体制。以资金管理、项目管理、廉政建设、队伍建设和督查考核制度为重点,建立和完善上下衔接、内外结合的制度体系,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从根源上遏制腐败。二是要建立权责明确、依法行政、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民政行政执法体制。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接受监督,进一步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进一步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建立健全执法质量考核机制和监督机制。三是要建立科学、民主、高效的民政工作决策机制。进一步提高领导水平和决策水平,不断增强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科学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使民政部门在工作上更加贴近基层,在感情上更加贴近群众,为困难群众解决更多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是要创新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在抓经济建设实现收入增长的同时,适时增加对民政资金的投入,加快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民政部门之间要强化合作意识,健全协调机制,并积极主动协调好与相关部门的关系,逐步建立起纵横联动、配合密切、协调高效的民政工作机制,不断加大民政工作的开放度、透明度和参与度,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共同推动民政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四)坚持统筹兼顾,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认真落实好五个统筹,即:统筹城乡民政工作发展、统筹民政工作区域协调发展、统筹经济社会与民政工作同步发展、统筹民政工作对内发展与对外开放、统筹民政工作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的方向和力度;正确处理好三种关系,即: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与民生建设的关系,处理好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的关系,处理好阶段性目标与总体目标的关系。

1、要适度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标准和补助水平。要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大力实施分类施保措施;要大力推进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加快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健全救灾救助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的衔接,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要不断规范供养投入机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改善居住条件,逐步扩大社会福利覆盖面,进一步推进补缺型社会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转变。

2、要继续认真落实好双拥安置政策。积极拓展双拥共建领域,重点抓好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的军民共建工作,挖掘、培育和扶持更具代表性的非公共建典型,扩大其影响力和辐射带动作用;要进一步推进农村退役士兵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农村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安置补助金或生活补助金办法,制定和实施好鼓励自主创业的优惠政策。

3、要扎实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进一步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公开平台,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和农民最关心的大事进行公开,维护好广大村民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要大力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继续按照广东省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标准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县(市、区)、示范乡镇(街道)、示范村活动,通过示范带动,全面提高我市村民自治的水平。

4、要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有序发展。要重点抓好行业协会、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四类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力争在新一轮的政府职能改革中,督促政府各部门将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职能转移给社会组织。要争取出台扶持措施,制定税收减免政策、经费扶持实施办法,出台购买服务政策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强执法监管,引导社会组织努力提供社会服务,有序参与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5、要加快推动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要积极创建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率先建立现代社会工作制度将珠江三角洲地区逐步建成社会工作发展和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区的目标,以打造专业队伍、提升实务能力、发挥专业作用为着眼点,以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开发社工岗位、加强教育培训、培育民办社工机构为抓手,积极探索具有本土特色的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路子,积极发挥社会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解决社会问题、保障社会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夯实工作基础,提供科学发展新保障。一是要加大社会福利项目和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力度。要把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作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民政部门提升为民服务水平的基本抓手,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社会参与、项目带动,进一步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参与民政事业的发展,努力打造亮点和品牌。要想方设法争取资金,加大对农村敬老院、救灾物资储备仓库、灾害庇护场所等民政基础服务设施建设以及复退军人医院、救助站、光荣院等福利机构建设的投入,不断增强民政事业发展的综合实力。二是要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要进一步加强对我局局域网的规范管理和使用,加快民政统一软件的使用和行政网上审批工作,突出民政信息化建设在业务工作中的核心地位,促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协调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科学发展新本领。一是要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局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坚强领导集体。具体要做到五个加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努力完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理性的思维深入研究民政工作的新任务,积极谋划民政事业发展新思路,努力推动民政工作的科学发展;加强执政能力建设。要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不断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实践能力,特别是抓好理论成果的转化,切实增强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要继续完善民主集中制,强化团结协作意识,保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形成班子的整体合力,发挥整体功能;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要自觉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注重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树立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加强民本意识。要树立求真务实、勤奋高效的工作作风,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用心了解社情民意,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二是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学习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奖勤罚懒的长效激励机制,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力度,实施公务员定期交流轮岗制度,优化民政队伍结构,改善民政队伍年龄结构,提高民政队伍整体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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