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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梅州市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模式
发文单位:广东省民政厅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6/8/30 17:35:21   浏览次数:1735

 :中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自1999年步入老龄化社会以来,养老问题更为严重和迫切。由于家庭结构的变化、经济体制转轨、社会转型,大量的农村青壮年进城务工,农村的“空巢老人”越来越多,需要照料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数量剧增,而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不健全,传统的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已不能满足社会化的养老需求,探索新型的居家养老模式已成为我国社会的当务之急。通过几年来的尝试和探索,城市的居家养老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而农村居家养老环节仍比较薄弱。本文拟通过对梅州农村的居家养老工作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的研究基础上,采用文献查阅、调查访谈等方法,针对目前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尝试寻求一个适合农村居家养老服务的模式。

 

关键词:农村;居家养老;家庭养老;机构养老

 

1、前言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孟子笔下对理想社会的描述,这与孔子“大同”社会“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大力发展老龄服务事业和产业”,在“老有所养”上持续取得新进展。老年人是一个有着特殊需求的庞大群体,而现有的养老机构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特别是高龄老人的要求,传统的家庭养老功能处于逐渐弱化的状态。这一客观现实,使尚未形成完整体系的养老福利事业面临严峻的挑战和考验。兼顾了家庭养老、政府福利和社区服务的居家养老服务成为了政府极力推行的未来养老模式的首选。

2、居家养老服务是指政府和社会力量依托社区、村居,为老年人提供安全守护、生活照料、康复保健、精神慰藉、文化娱乐和法律援助等为主要内容的服务。它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和更新,是发展城乡社区服务,建立养老服务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居家养老服务是以家庭为核心、以城乡社区为依托、以专业化的服务为依靠,志愿者结对为补充,为居住在家的老人提供以解决日常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机构。

3.1居家养老模式的可行性分析

居家养老的可行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律和政策上的支持。不仅在法律上肯定居家服务在养老保障中的重要作用,而且国家也不断加大对居家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第二,具有一定的经验。很多大城市已经进行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尝试。第三,得到老年人的认同。老年人养老观念的转变,加之不需离家即可享受养老服务,愿意接受这种过渡型的养老模式。老年人在家度过晚年,可以充分利用原有的物质资源(住房、家具、耐用消费品和生活设施等),而且还可以按照自己的特殊需要安排饮食起居,既提高生活质量,又可以减少不必要的支出。第四,居家养老一举多得。居家养老节约了社会的养老成本,具有投资少、成本低、服务广、收费低、见效快的特点,能使养老资源得到最充分的利用,能减轻机构服务养老的压力,还能满足老年人对熟悉环境的情感需求。第五,居家养老可以缓解一部分人的就业压力,帮一些弱势群体提供再就业的工作岗位,也满足一些低龄老人的再就业愿望。

3.2 农村居家养老的意义

第一,强化农村居家养老,是适应人口老龄化发展的客观要求;

第二,强化农村居家养老,是建立完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

第三,强化农村居家养老,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现实需要;

第四,强化农村居家养老,是缓解政府财政负担、维护社会稳定的现实出路。

总而言之,全面推进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是破解我国日趋尖锐的养老服务难题,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生活质量的出路;是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优良传统,尊重老年人情感和心理需求的人性化选择;是促进家庭和谐、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发展服务业,扩大就业渠道和促进经济增长的重要途径。

4、梅州市居家养老现状分析

主要从农村老年人的年龄结构、身体健康、经济收入、社会保障等方面着手,对梅州农村老年人进行分析研究

4.1 老年人口年龄结构的现状

2011年梅州市户籍人口509万人,60岁及以上老人达67.2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数的13%。其中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约9.16万人,占老年人数的14%,而百岁老人有461人。

  

根据数据显示,梅州市老年人口以低龄老人年为主,比重已超过80%,这意味着梅州市农村地区在未来的10-20年内,将有超过100万的老年人,面临更加严峻的人口老龄化问题,同时也意味着对照料、护理的需要更为突出,对居家养老服务的种类、数量等需求日益增大。

4.2 机构养老情况

梅州市全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125间,其中社会福利院7间,以供养五保对象为主的乡镇敬老院117间,共有床位4822张,民办养老机构35间,床位1603张,其他系统养老床位1867张。全市共有社会养老床位8292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12张,远远没有达到广东省要求的每千名老人拥有30张养老床位的要求。由此可见,机构养老远远不能满足农村老年人的需求。

4.3 老年人身体健康及主要照料状况

老年人的健康状况是影响其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不仅影响到老人的日常活动和生活自理能力,而且也影响到老人经济情况的变化,有助于把握老人对日常照料服务的需求和潜在的购买能力。在梅州市农村老年人中,一半以上的老人至少有一种慢性疾病,患慢性疾病的现象十分普遍,而且呈现出年龄越大,患病率越高的趋势。据调查,高血压、心脏病、关节疾病、糖尿病在老年人群中最为普遍。

半数老人的生活依靠自己照料,其次是依靠子女和配偶照料。然后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各项机能的下降,依靠自己和配偶照料的困难程度大大增加,必将会选择新的养老依靠方式,由此可见,家居服务具有极大的市场潜力。

4.4 经济收入状况

农村老年人的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为:工作、退休金和养老保险、子女赡养。其中老年人从事的工作以种田等各种作物、开设便利店为主,极少部分从事教育和医疗等工作。依靠退休金和养老保险为收入主要来源的比例在逐年增加,可见政府的养老工作对这些老年人具有直接和重大的影响。而依靠子女赡养的老年人,主要是文化水平不高且年岁已大的老人,他们对日常生活照料的需求更加强烈。

从农村老年人的收入水平来看,平均月收入在800-1500元之间的老人所占的比例最高,而月经济收入在600元以下和2500元以上的人数也表现出了农村贫富差距的明显趋势。收入水平的不同直接影响了老人购买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

4.5 最需要的服务种类

根据一份《空巢老人的生存状况与服务需求调查》数据显示,空巢老人迫切需要主要集中在各种维修、定期检查身体、上门医护、清洗衣物、陪同看病、家庭护理等,而聊天解闷只占需求的11.15%。相对于生活照料和医疗健康服务,农村老年人对精神文化服务的需求相对较低。这种情况跟农村老年人文化程度不高,收入水平较低,对健康的关注程度不足,以及目前许多治疗费用偏高是有直接关系的。农村现有的医疗服务体系相对落后,现存的县镇村三级卫生医疗服务机构和农村私营医疗诊所能提供的医疗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医疗需求,因此,他们最迫切需要的是医疗健康服务。

4.6 对居家养老模式的了解情况

老年人对居家养老模式的了解与政府的努力宣传和大力推广是分不开的,自2005年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程以来,按照“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老人受益”的指导思想,梅州市在梅江区成功试点推行居家养老模式,主要是通过依托本机福利院,实行由政府购买服务,对辖区内分散五保人员和“三无”人员提供无偿的居家养老服务。

然而仍有相当比例的老年人对居家养老不大了解,主要原因在于居家养老工作在梅州市农村的工作刚刚处于筹备阶段,导致居民生活与此接触不多。

5、梅州市农村居家养老存在的问题

梅州市梅江区是梅州市第一个,也是目前唯一一个实行居家养老服务的地区,自2005年确定为居家养老工作试点以来,建立了区一级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的三级服务网络,并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志愿者队伍参与,构建了一个多层次、多形式、广覆盖的居家养老模式。

目前梅州市农村居家养老模式的运行还处于探索筹备阶段,从与梅江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类比中,我们也能发现农村居家养老所面临的一系列困难和问题。

5.1 资金问题。资金的不足尤其是资金来源单一,是制约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因素。目前居家养老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民政局的投入,部分来自福利彩票公益金,而福利彩票公益金收入具有不确定性,而养老服务却要长期开展下去。再加上农村有些地方经济薄弱,更难以维持。

5.2 人员因素。人力资源是推动一项事业发展的基本因素。目前居家养老服务的从业人员,大部分是一些仅凭人道主义和经验工作的人,没有接受过相关的专业教育或有关老年服务知识的培训,层次较低,而且总体都是“4050”的农村妇女,年龄偏大;志愿者队伍不足;具有专业技能的保健师、营养师、心理咨询师比较缺乏。这不仅影响了养老服务的质量,而且也制约了养老事业的发展。

5.3 服务内容。居家养老服务偏重物质生活上的照顾,缺乏精神上的慰藉。即提供的服务多为日常生活护理、家政等,对老人需求的医疗保障服务较少。从业人员多为四五十岁的农村妇女,只能操持一般的家政服务,与老人的要求如医疗护理、精神慰藉、心理咨询、临终关怀等还有很大距离。随着社会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老年人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也会越来越强烈,对养老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广,对服务人员的素质要求也会越来越高。

5.4 服务机构。农村拥有的可支配资源极其有限,难以满足居家养老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养老信息资源、信息化建设等硬件设备整合不足。如老年医疗保障方面,资源匮乏,医疗费用高,造成老人有病不能医,有病不敢医。随着医疗费用的逐年增加,医疗保险又相对滞后,农村老人看病成了大问题,迫切需要一个老年人自己的医疗保健机构。

5.5 管理因素。政府、社区(居委会)职能有待理清、理顺。现阶段,养老服务的发展总体上仍属于政府推动型,居家养老服务还带有浓厚的行政管理色彩。此外,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和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在促进居家养老有序运行中的职责往往有所缺位和错位,并且社区居委的责任无限扩大,却缺乏独立自主性,管理水平低下。

5.6 评估机制。科学的服务效果评估机制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保障,而不是说政府把养老问题全部托付给养老机构就什么事都没有了。目前,梅州市的居家养老工作尚未建立相应的制度化评估机制,缺乏对养老服务机构在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安全防护、服务质量和人员队伍方面的有效监管。

6、农村居家养老服务问题的解决对策

居家养老服务是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这一工程建设好,要充分发挥政府、社区村居组织和社会公众的力量。秉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从老年人最关心的现实问题和最迫切的服务需求入手,紧密结合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传统观念和人文环境,区分城市社区与农村社区的不同情况,照顾不同层次老年人的需求,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居家养老模式,形成各具特色、整体推进的局面,结合相关国内外的居家养老服务的经验和我国的国情,以及相关养老理论,对发展和加快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事业提出以下的对策和建议:

6.1  充分认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党政重视是做好居家养老工作的前提。由于家庭结构、经济条件和生活条件远不及城市,农村居家养老问题更为突出。要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理论研究,加大宣传力度和资金投入,制定优先优惠政策,并鼓励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

6.1.1 建立社会养老生活保障制度。根据不同年龄段的老年人实行相关优惠政策。

6.1.2 全面落实“新农合“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

6.1.3 加大宣传力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全社会形成敬老、爱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6.1.4 建立居家养老扶持优惠政策。酌情减免从事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各项税费和用电、用水、用气收费标准,民办服务机构在享受政府扶持政策和优惠政策上与公版服务机构同等对待。

6.2 农村居家养老必须走社会化的道路。

6.2.1 服务主体社会化。即服务机构、服务设施的社会化。按照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探索农村养老模式。各地老人可以根据实际选择养老模式:一是家庭协议赡养,协议让青年人更牢固树立家庭责任的法律观念;二是集院农村户式养老,将限制的大院因地制宜,腾置出来建立农家养老站;三是机构集中养老,加快农村五保老人集中供养;四是社会服务养老,包括无偿服务、邻里互助服务、志愿服务和日托服务。

6.2.2 服务客体社会化。即服务对象既要突出重点,又要面向社会全体老年人。根据经济收入、身体状况、家庭成员状况,把老年人分成不同类别,提供不同层次的居家养老服务,确定不同的政府补贴标准。在政策和服务上优先向分散供养的三无人员、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户和城乡孤老优抚对象倾斜,实行城乡一体化免费服务的基础上,更要进一步建设没有围墙的居家养老服务站,让全社会的老年人共享居家养老资源。通过有偿和无偿的服务,减轻老年人的家庭负担,解决老年人的生活困难,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呵护和关爱。

6.2.3 资金筹措社会化。政府加大扶持是落实居家养老服务措施的根本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内容除提供老年人生活需求等服务外,还要兼顾老年人必须的配套设施、活动场地、专业服务人员。虽然居家养老服务以有偿、低偿、优惠服务为主,政府购买服务为辅,但必须的硬件还得由政府出资,才能确保这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改革资金来源的单一渠道,多渠道筹措资金,采取财政拨款、社会集资、有奖募捐、社会捐助、街道居委出资等方式解决居家养老资金问题。

6.2.4 服务队伍社会化。建立一支由专职人员、兼职人员和志愿者组成的服务队伍。以专职人员为主体,兼职人员为辅助,志愿者为补充的庞大的服务队伍。

6.3 居家养老服务必须走专业化的道路。居家养老是一项长期的具有丰富内涵的工作,要把它作为一个专业来研究和发展,要从专业院校招聘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来充实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人员队伍。居家养老服务人员应具备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等各种专业知识,采取灵活的服务方式,人员可以使长期、短期、定期和临时的。服务要能满足老年人多方面的需求,人员可以由村指定。

6.4 服务内容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丰富多彩,方式灵活多样。服务内容包括求助、医疗、文化娱乐等。农村社区应结合自身实际,从老年人实际出发,着力成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普遍开展日间照料服务,农村社区卫生站应提供医疗康复、护理保健、开设家庭病床等便民服务。服务形式可以采取上门服务、社区设施服务、社区援助网络服务等,方便老年人根据自己的需求和习惯利用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形式。要建立老人家庭休闲活动室,为农村空巢、独居、高龄老人文化生活搭建平台,形成屋舍相依、邻里相伴、兴趣相投、冷暖相知的特色居家养老服务。

6.5 推进居家养老产业化进程。要营造市场运行机制,引入社会中介组织参与服务和管理,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走产业化的道路,使老年服务业有一个较大的发展,以满足老年群体日益增长的不同需求。在发展机构养老上,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运用市场调节的手段,通过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形式多渠道,发挥国家、集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投资兴办老年服务机构。

 

7、结束语

总之,构建完善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体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需要有一个逐步建设和完善的过程。但是面对人口老龄化快速增长的现实情况,必须创新思维模式,以超常规的方式,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和手段,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家庭自然养老为主,以居家养老为辅,以社会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新型养老体系,使每一个老年人都能够真正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能健康、愉快地安享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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