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 新闻中心 > 普惠文化 > 社工之声 > 正文
【李汝吉】院舍康复对社区康复的积极意义——关于赴托养中心参观学习的反思
发文单位:社工服务部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1/10/5 17:05:56   浏览次数:3787

 

    随着西方非院舍化和社区照顾运动的开展,精神病人康复工作的场域和重点发生了重要的改变,逐渐从医院和机构转向社区,从以生理和心理为主导的康复转向生理、心理和社会全面的康复。与广州市利康家属资源中心不同,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是一所院舍康复机构,虽然它对外也传达对托养、教育、康复、娱乐、劳动、就业等服务的关注,但不可掩盖其院舍康复机构的本质。

    中堂镇60平方公里的地域分布20个村(社区),共有精神病患者220人(2010年数据),从这一概念上看,社区精神康复的可行性及必要性已经凸显出来,病患及其家属不可能完全依靠托养中心的康复措施及手段。虽然在今年5月24日的中堂社会工作结项评估中获得较好的肯定,但中堂社工的残障服务领域却令人担心,精神残疾领域小组0个、活动4个、个案36个和155个建档,分别占四大社工服务领域总数的0%、10.5%、29.5%和34%,数据不是最终的服务成效,但服务成效需要数据进行修饰,从数据看,社工直接服务于服务对象的工作确实较少。社区精神康复需要贯彻于社区服务工作者的价值与行动,来指导所开展的服务。

    与其他社工的感悟相同,此次交流目的在于拓展社工服务视野、增加服务中链接的资源,特别是在个案转介和服务程序规范上有指导和帮助。本人也在观察学习中体会到残疾人托养中心的院舍服务对于我们社工的社区康复服务有借鉴和指导意义,一下是一些不成熟的想法:

    第一,社区精神康复需要对服务对象进行分级和分类。托养中心的智障、精残、重残等部门的服务能很好的根据服务对象的同质性进行服务及康疗,虽然社区环境内无法完成这些聚合及分类集中服务,但社区工作者可以对人员进行同质性服务,减少和避免社工等社区工作者“一刀切”且服务成效不大的状况。

    第二,社区精神康复需要培训一批知识能力干练的社区工作人员。目前为止,中堂镇各社区负责卫生服务的人员只有社区卫生站的工作者,且都没有精神康复人员,非常不利于精神病患者和家属康复、治疗。托养中心的人员配置对于院舍内的病患有很好的辅助康复作用,既能监督指导病患服药、又能组织开展康娱服务,作用意义很大。社区内除了现有社工外,缺乏必要的专业人员对该项工作进行推进和服务。

    第三,系统康疗可逐步应用于社区精神康复。托养中心有许多部门,集中了许多优秀的康疗师,院舍内设置了许多针对残疾人康复的训练及培训,这对于残疾人适应社会生活、恢复社会功能有较大促进作用。例如中心内的手工坊、图书室、新苗室及康乐室等,对于残疾人的康复训练有直接帮助,社区康复场域中可以引用相关康复方法,帮助社区康复者恢复社会工作。

    第四,社会工作在社区精神康复中的机遇与挑战。精神病康复服务的发展为社会工作提供了巨大的发展空间,成为社会工作者的重要工作场所。同时,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也使社会工作者面临无可回避的重要挑战:如何确定自身独特的位置。精神病康复服务所强调的增权、能力和康复的原则与社会工作的基本价值非常相似。但现实中的社区康复却面临着社会政策局限、社区居民不认同、社工能力有限等诸多问题与困境,社工如何解决走出困境是自身服务与外部服务能否进步的关键。

    以上是本人关于赴托养中心参观交流的一些感悟。

 

组织架构 | 机构简介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 链接我们

版权所有 ©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备案号:粤ICP备09080924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运河东一路东城段48号河畔广场文鹏商贸楼212室 电话:0769-22602027 邮编:523000
建议分辨率调整为1024*768浏览本网站 站长统计 技术支持:东莞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