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阳光行动”启动仪式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在莞召开 “莞香花”帮教重点青少年“润物细无声” 在今天的会议上,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被作为东莞重点青少年群体工作重要经验向来自全省各地团委和综治部门负责人介绍。“阳光之家”东莞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于2012年5月创立,是全省首个专门之力与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帮教服务的社会组织。 会议上,共青团东莞市委书记张永艳介绍了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的工作机制和对重点青少年帮教服务的情况。作为枢纽型社会组织,“莞香花”扎根社区,通过购买社工服务和整合专业志愿者力量,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岗位化专业化志愿帮教服务。社工与志愿者,组成的“亲友团”以朋友的身份,与重点青少年建立长期的结对联系,为重点青少年提供帮教服务。 由于青少年容易对学校、政府机构、司法组织和家长的宣教产生抵触心理,东莞市莞香花青少年服务中心提供的服务是在帮教对象有产生困惑、遇到困难、需要服务时才提供,避免了资源浪费和无序服务务,更重要的是避免了重点青少年对于被贴上标签的抵触情绪,实现了“润物细无声式”式的帮教。中心近年来共为521名重点青少年提供了心理疏导、法律咨询、行为矫正、家庭辅导、兴趣拓展、就业指导、人际交往辅导等服务。 名词解释: 重点青少年 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群体被称为“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统计数据显示,在国内非理性群体事件、偷扒抢闹等治安案件中,这些青少年群体尤为活跃,他们亟待社会关怀。而东莞由于经济发达、外来人口数量庞大、人口流动性大,由重点青少年带来的社会问题也尤为突出。 2010年10月,东莞被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确定为全国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试点工作城市。两年多来,东莞通过社区、学校、社会组织为重点青少年建立起一个立体的社会化帮教服务体系,成为了南粤大地开展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的亮丽风景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