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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组织承接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职能的公示
发文单位:社会工作网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3/7/31 22:52:19   浏览次数:3159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粤机编〔2012〕22号)的要求,2013年715-22日,我厅在广东省民政厅信息网和广东社会组织信息网发布了社会工作师登记注册职能转移公告,公告期内仅有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一家机构申请承接社会工作登记注册职能转移并提交有关材料。我厅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由广东省社会工作师联合会承接社会工作登记注册职能。现按《方案》要求,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731日至2013年88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结果有异议的,请于88日前与我厅社会工作处联系反映。
  

  省民政厅社会工作处联系人:石卉,联系电话:020-83312007

  驻厅监察室联系电话:020-83319229

                                                 广东省民政厅
                                  2013年7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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