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申报项目最高资助200万元
本报讯(记者 韩雯)从市民政局获悉,日前民政部发布消息,今年中央财政通过民政部门预算安排了2亿元资金,专项用于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即日起至明年1月10日,在本市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11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均可申报项目以获得资金扶持,每个项目的扶持资金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据市民政局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资助社会组织开展的社会服务活动主要集中在社区服务、养老服务、医疗救助、受灾群众救助四大方面。具体包括,拟资助全国性社会组织和具有较强区域辐射功能的社会组织约100个,以开展医疗救助和受灾群众救助等项目,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50万元左右,全国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约为100万元,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拟资助80个社会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养老服务等活动,其中地方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50万元左右,全国性社会组织项目资金约为100万元,最高不超2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