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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新闻】我市召开2010年第一次社会工作试点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供需洽谈会
发文单位:东莞社会工作网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0/5/12 22:31:17   浏览次数:2067

     
   
    根据《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要求和《东莞市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部署,在充分征求各社会工作试点镇(街道)意见的基础上,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5月10日在市行政办事中心成功召开我市2010年第一次社会工作试点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供需洽谈会,普惠、展能、隔坑、乐雅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与中堂、凤岗、石排、寮步等试点镇(街道)洽谈交流,达成了购买社工服务意向。

    洽谈会由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郑锦堂主持,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中堂、寮步、凤岗、石排等4个社会工作试点镇(街道)的分管领导、社会事务办主任,用人单位负责人代表,社工机构负责人以及市民政局社工科有关人员参加。

    洽谈会上,首先由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民政局副局长郑锦堂简要介绍了各试点镇(街道)购买社工服务的岗位需求和总体要求。随后,各机构代表分别上台就机构基本情况、社工人才储备、机构优势专长等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各社会工作试点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分别与各社工机构进行了广泛的交流洽谈。在充分了解社工机构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各试点镇(街道)根据自身服务需求与相应的社工机构达成了购买社工服务的意向。其中中堂镇向普惠社工服务中心购买16个社工岗位,石排镇向展能社工服务中心购买10个社工岗位,寮步镇向隔坑社区服务中心购买4个社工岗位,凤岗镇向乐雅社工服务中心购买6个社工岗位、向隔坑社区服务中心购买4个社工岗位。这批岗位的成功设置,使得我市社工岗位总量增至280个。购买意向达成后,各有关试点镇(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还代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与相应的社工机构签订了正式的购买服务意向书。

    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民政局局长杨东如同志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杨东如局长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洽谈会成功举办的意义和效果,并就接下来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杨东如局长指出,自去年9月份正式进入试点实施阶段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上级民政部门的得力指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各试点镇(街道)和部门紧密结合自身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大胆创新实践,为试点工作如期开展并取得预期成效做了大量的工作。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存在着一些问题,面临着一些困难,但社会各界对我市社工试点工作的开展是支持的、举措是赞赏的、进度是满意的、效果是肯定的。

    杨局长强调,我市社会工作正处于试点阶段,在思想认识问题上,要做到“三心”:一定要有信心,一定要有耐心,一定要切实用心。杨局长要求,在社工的使用上,要注意避免“两化”:既要做到正确使用社工,坚决避免“行政化”,又要全力支持社工工作,注意防范社工被“边缘化”。在经费使用上,杨局长指出,各社工机构务必规范机构财务管理,及时足额发放社工薪酬,切实保障社工活动经费。

    最后,杨局长强调,在我市社会工作试点阶段,大家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确保把试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不断积累实际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社会服务水平,力争试点工作结束的时候,让社会公众满意,党委政府满意,服务对象满意,进而为2011年在全市全面铺开社会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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