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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社会工作 东莞获评地市级优秀宣传基地
发文单位:东莞时报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2/11/16 17:23:29   浏览次数:2509

 

                                                      东莞召开全市社会工作宣传推进会议
  东莞时报讯 (记者 王耀龙) 昨天上午,, 省民政厅社工处处长李进民说,“东莞获评2012年度社会工作地市级优秀宣传基地,为全国仅有的8个获此称号的地市级之一。”

  李进民对东莞开展社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表示充分肯定。
  东莞社会工作从2009年推动试点先行,到今年8月份已实现全市所有镇街全覆盖,服务领域11个,上岗的社工达到765名。目前,东莞社会工作正处在由“试点探索”向“深入完善”的转型阶段。
  市民政局局长
杨东如说,“社会工作需要大张旗鼓的舆论宣传,需要恰到好处的成果展示。”
  另外,记者获悉,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发文,自明年1月1日起,全市一线社工、社工机构管理人员以及社工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家、省、市级期刊上发表社会工作相关文章的予以表彰奖励,各单位、各镇街将参照相关做法,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工作宣传的投入,为宣传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和设备保障。
  发表有关社会工作文章奖励办法
  奖励范围:文章体裁以新闻、通讯、评论、学术论文为主,散文、诗歌等体裁亦可。内容原则上以反映我市社会工作发展情况为主,既可以反映发展进程、报道工作动态、宣传先进典型,也可以是工作经验总结、问题不足反思和行业发展建议。
  奖励办法:
  1、国家级报纸和刊物,尤其是发表在《中国社会报》、《中国社会工作》等刊物上的文章,字数5000字以上的奖励2000元/篇,2500-5000字以内的奖励1000元/篇,1000-2500字以内的奖励800元/篇,1000字以下的奖励500元/篇。
  2、省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的稿件,字数5000字以上的奖励1000元/篇,2500-5000字以内的奖励800元/篇,1000-2500字以内的奖励300元/篇,1000字以下的奖励200元/篇。
  3、市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的稿件,字数1000字以上的奖励200元/篇,1000字以下的奖励100元/篇。
  奖励发放: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表示,奖励每半年发放一次。个人和单位可分别于文章发表当年的6月和12月底前向该协会提交奖励申请表,由后者负责稿件审核及奖励发放等工作。
  奖励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试行,试行一年。



原文链接:
http://news.hexun.com/2012-11-16/14800613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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