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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期东莞社工讲堂的通知
发文单位:社会工作网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2/8/21 16:59:45   浏览次数:2849

 

各社工机构:

为拓宽我市社会工作者专业视野和实务能力,提升我市社会工作服务水平,我会拟近期邀请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总干事刘静林开展社会工作的本土化应对主题讲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社工机构管理人员、一线社工,共80人。

二、时间地点

825日下午1400-1700在莞城东正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培训室(莞城东门广场负一层)举行。

三、培训内容

(一)社会工作本土化的现状;

(二)社会工作本土化过程面对的难题;

(三)以大同为例讲解如何应对本土化过程中的问题。

四、报名方式

请各机构选派8名机构管理人员或一线社工参加培训,并将填妥的报名表于82316时前发送至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培训部邮箱(dgsgpxb@163.com)。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培训纳入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继续教育课程,培训时间计入继续教育学时。

(二)为避免培训资源浪费,确认报名又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培训的社工,请机构于82412时前报市社会工作协会培训部,并安排其它社工参加培训。

(三)东莞社工讲堂将陆续推出其它培训讲座,敬请留意东莞市社会工作网通知公告栏或其它形式的通知。

 

附件1、培训报名表

2、讲师简介

3、交通指引

 

 

一二年八月十七日

 

(联系人:詹伟忠、蔡慧静;联系电话:23071618


附件1

 

培训报名表

 

单位名称:

 

姓名

性别

服务领域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2

 

讲师简介

 

刘静林,女,湖南人,北京大学历史学硕士。20059月被评为社会工作专业教授,为湖南省首位社会工作专业教授。2010年被评为2010年度十大中国社工人物

原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工作系党总支书记、老年社会工作研究中心主任及主管教学科研副主任。20073月,作为社会工作学科带头人被引进到广东工业大学。现任广东工业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教授、社会工作学科带头人、社会工作系副系主任;20086月,发起建立了首家在广州市民政局注册的专业社工机构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并担任广州市大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理事长、总干事。

 


附件3

 

交通指引

 

 

东门广场站(优先): 18, 24, 24, 29, 30, 3649, c3, x19, x6路,到站后步行约20米。

罗沙市场站:5, 36, 37, 50, l2, x19, x6路,到站后步行约200米。

市中医院站11, 24, x19, x6路,到站后步行约40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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