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的统一部署,32个镇(街道)在6月30日前已全部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并且成为全省首个在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机构的地级以上市。”市社工委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明确提出,未来五年要把东莞市建设成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的引领区。为了实现这一战略目标,市委市政府决定全市各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并明确了社会工作委员会的机构设置、工作职能、领导及工作人员配备要求等。
据介绍,镇(街道)的社会工作委员会由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同时配备专职副主任。
该负责人表示,各镇(街道)成立社会工作委员会,有利于加强基层社会建设的力量,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搭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会工作组织体系,为全市创建全省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相关链接 社工委主要职责
牵头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镇(街道)社会工作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社会工作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镇(街道)开展社会工作,督促检查社会工作规划、政策和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建立健全社会建设和管理绩效评估体系;
参与镇(街道)拟订教育、民政、司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体育等政策,统筹推进扩大公共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协调构建综合性社会救助体系;
推进和创新群众工作,建立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
配合推进社会领域党建工作,推动建立健全共同价值体系和社会规范,统筹加强社会公德和社会诚信建设;
组织推动社会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参与拟订社区治理、社会组织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队伍建设等政策并协调实施;
协调构建社会治安防控、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虚拟社会管理等体系;
承办镇(街道)党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市社会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