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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未婚生子分手案例——鄂彦儒
发文单位:社工服务部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2/3/4 16:23:43   浏览次数:6200

 

 

一、基本资料:

阿阳(化名)、女、湖南人,28岁。

二、个案来源:

案主三年前与同在东莞务工的老乡刘某同居并生下一个女儿,生下女儿后刘某就不再负担案主和女儿的任何费用,并对案主施行家庭冷暴力,平日只顾打牌,回到家后与案主同处一室,但成天成月的不讲话。案主与他讲话,刘某也置之不理,无动于衷。10月份社工进驻阿阳所在的工厂后,阿阳通过宣传单张上的联系方式找到了社工。因为不堪忍受当前痛苦的同居生活,想要摆脱现状,但又不知如何争取女儿的抚养费,所以请求社工帮忙介入。

三、个案背景资料:

阿阳来自湖南农村,迫于家人及亲友的种种压力,三年前与同乡刘某结婚,但是没有领证,婚前刘某因性格沉稳老实,得到阿阳父母的青睐。由于双方认识一个月后就结婚,缺乏必要的了解,婚后两人摩擦重重,矛盾不断升级。2010年元月女儿出生后的不久,刘某母亲去世,刘某及其家人都开始疏远阿阳,刘某对女儿不管不顾,阿阳在经济和生活上陷入困境,只能向娘家人求助。最近两个月以来,阿阳不能再忍受男友对自己的冷暴力,阿阳内心痛苦,情绪焦虑,严重失眠,想要分手,改变现状。阿阳现在每月有2500元的收入,多数用在抚养女儿的花销上,为了挣钱,阿阳只能把女儿交由母亲照看。

四、问题分析:

(一)社会支持理论认为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强大,就能够越好地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在封闭的社会生活环境中,个人对社会支持网络的利用就会变小。因此通过扩展服务对象的社会支持网络,有利于提高建立和利用社会支持网络的能力,而在一个大的社会网络支持网络,案主的问题就能得到更多人的帮助,案主的问题需要法律人士和妇联部门的协调与指导。案主没有结婚证,只存在事实婚姻,现若与男友分手争取抚养费,需要一些法律程序,也需要妇联民政部门的协调。

(二)优势视角理论认为在某种程度上,社会工作者要立足于发现、寻求、探索及利用案主的优势和资源,协助他们达到自己的目标,实现自己的理想,并用正确的态度面对生命中的挫折与困难。社工要帮助案主发现她的能力与优势,鼓励她用自己的能力去改变现状,调整自己焦虑的心情。

(三)舒茨的人际关系理论认为每个人都有包容、支配及情感的需要。案主经常遭受男友的冷暴力,总是有一种被忽略的失落感,因此案主内心惶恐不已,焦虑不安。

五、个案目标及服务计划:

(一)个案目标:缓解案主失眠焦虑的现状,协助案主争取分手后女儿的抚养费。

(二)具体目的:

1.帮助案主调整焦虑的情绪,缓解失眠的问题。

2,帮助案主回忆近三年的经历,协助她梳理现在的感情与生活,从而客观理性的做出决定。

3.协助案主寻找有关部门的帮助,争取女儿的抚养费。

(三)服务计划:

1.了解案主婚姻前后发生的重大事件,男友对他的真实态度。

2.教会案主一些克服失眠的方法。比如睡前听轻音乐,练习瑜伽。

3.帮助案主学会控制情绪,缓解内心焦虑,每天下班后,散步20分钟。

4,发展个人爱好,案主喜欢阅读,社工鼓励每周休息时,读一下自己 的书籍或是杂志。

5,学会有效沟通的方法,改变同男友说话的语气,心平气和的与其商量生活中的事情。

6,社工同案主的男友、母亲交谈,了解具体情况,转达各方的想法和意愿。

7,带领案主寻求妇联人员的帮助,尽量调节她与男友之间的矛盾。

8,寻找律师的意见,争取到最好的分手方式。

9,如若挽救不了案主的婚姻,协助他签订抚养费协议书

(四)注意事项:

1,案主的工作是白班和夜班轮流,约见案主时要注意对方的作息时间。

2,要注意与案主的男友和母亲保持联系,特别是案主的家人要尊重案主做出的每个决定。

3,因为案主的男友具有家庭冷暴力,是违反社会道德的,社工与其面谈时要注意保持价值中立,不可把自己的情绪带入工作中。

4,社工可为案主提供一些切实可行的放松情绪的练习,定期询问案主的练习效果。

5.及时鼓励案主取得的每一个小进步,比如近期失眠次数减少,心情转好等等。

6.涉及到抚养费的法律问题,社工应及时咨询有关法律人士,不可传达错误或模糊的法律知识。

六、服务记录:

日期

时间

地点

主要内容

备注

2011.10.16

1730——1810

工厂

初步接触案主,案主前来咨询社工服务内容

 

2011.10.17

1500——1640

主山商业街

案主介绍自己的婚姻前后始末及现在的遭遇,主要介绍了男友对家庭的冷漠不负责任以及对自己的冷暴力—精神方面的折磨。

 

2011.10.22

1530——1620

主山商业街

与案主面谈,了解她失眠和焦虑的情绪,并帮他分析原因。

 

2011.10.24

1000——1030

电联

电话联系案主的母亲,核实案主提供的信息资料,了解案主家人对案主婚姻现状的态度。

 

2011.10.28

1500——1620

主山商业街

案主述说男友对女儿的不管不顾,想要改变现状,请教社工没有结婚证如何签订抚养费协议

 

2011.11.2

1730——1820

主山市场

案主面对男友的冷漠很痛苦,社工给予她正确沟通的方法,建议她与男友换一种更缓和的沟通方式。

 

2011.11.7

1030——1120

新莞人中心

社工就案主的沟通问题和情绪问题展开谈话,案主表示接受社工的方式练习后,心情好了很多,但依旧对男友的行为感到绝望。仍旧要求分手。

 

2011.11.7

1500——1610

新莞人中心

社工约见案主男友刘某,了解刘某对案主的态度,寻找案主感到被冷落,被折磨的原因所在。

 

2011.11.10

10:20——1200

新莞人中心

同时约见案主及其男友,就分手后女儿的抚养费进行讨论,并达成每月六百元的一直建议,刘某表示自己愿意将女儿交由案主抚养,每月将定期向案主汇去指定数额的抚养费。

 

2011.11.12

1600——1700

案主家

看望案主极其女儿,询问她的情绪状况,并陪她听完两首轻音乐的曲子,案主表示很放松,对这段感情想的很开。

 

2011.11.13

930——1000

莞城司法局

寻求司法社工及律师的建议,协助案主制定抚养费协议,明确协议的注意事项。

 

2011.11.17

1030——1130

新莞人中心

案主前来告诉社工男友很快将动身去上海,希望社工协助她尽快签订协议

 

2011.11.18

930——1130

新莞人中心

搜集双方的建议,草拟协议然后讨论,最后双方签字摁手印,之后刘某先离开,社工又开始安抚案主的情绪。一纸协议也就意味着案主已经是一个单身妈妈,对未来的无助与惶恐迫使案主痛苦流涕,最后安抚完案主的情绪后,案主告诉社工自己现在很轻松,决心带好女儿,认真生活。

 

2011.11.21

1500——1600

案主家

看望案主,了解案主分手的情绪,案主表现的很好,并没有社工担心的那种消极情绪。案主的母亲也告诉社工案主情绪好转,不再为感情的事情烦恼,现在就是专心把孩子带大。

 

七、过程评估:

(一)介入初期:社工与案主建立了专业的工作关系,社工认真聆听案主遭遇的来龙去脉,并对案主的境遇表示理解和关心,这一点得到案主的信任,社工搜集案主分手一事的信息和资料,并作出案主的需求评估,即案主存在有严重失眠、内心焦虑,渴望与男友分手后争取到女儿的抚养费。社工建议案主首先调整自己的情绪和睡眠状况,教会她一些放松练习。关于与男友的冷战,社工试图让案主学会如何有效沟通,建议她改变一下说话的语气和问话的方式。

(二)介入中期:开始与案主进行定期面谈,及时关注她的失眠及情绪调整的状况,社工打电话联系妇联和司法方面的关注人员,就案主未婚生子的事情进行咨询,如何保障案主分手后的权利问题。社工分别与案主母亲及男友面谈,希望能够帮助案主缓解目前焦虑的心态;社工约见案主的男友,刚开始还是希望双方能够消除误会,缓解紧张的关系,但双方误会太深,案主不相信刘某的暂时的行为改变,案主仍旧坚持分手,并要求女儿归自己抚养,由男方定期支付抚养费。

(三)介入后期:案主在后期一直进行睡前放松练习,睡眠质量明显改善,心情好转,愿意与家人同事多交流。社工同时约见案主及其男友,男友曾承诺痛感前非,认真履行家庭责任,但由于最终没有做到再次让案主绝望。之后案主发现男友急于去上海做事,就带他一起到莞城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签订抚养费的协议。协议由社工帮忙拟定,由经双方协商后最终确定。协议签订之后案主情绪有点波动,一时无法接受单身妈妈的现实,社工就对她进行情绪安抚,案主心情平复后,表示虽然对未来很迷茫但是心里很放松,不不必忍受男友的冷暴力了。

(四)介入结束期:鼓励案主乐观面对单身妈妈的现状,并表示相信她有能力调整自己的情绪,照顾好女儿。如若有什么困扰可以再次寻求社工的帮助。案主表示自己会努力上班挣钱,照顾好女儿。案主的母亲也很平静的面对这件事,认为只要案主摆脱刘某,全家人就都安心了。案主母亲愿意一如既往的帮助案主照看孩子。

八、结案:

(一)结案原因:

在对案主服务的这段时间中,案主失眠情况好转,焦虑的情绪也大有好转,案主能够控制好自己的情绪。案主分手后争取的抚养费也已达成协议,具体目标均已达到。

(二)服务对象的改变情况及个案目标达成情况:

1.目标一:缓解案主的睡眠、情绪方面的症状。

1)案主由于巨大的精神压力和繁重的工作,严重失眠,社工首先是对她的情况表示同情和理解,建议她放宽心慢慢解决分手一事。社工帮她寻找几首适合睡前听的轻音乐,建议她每天睡前反复听。其次社工教会她一些瑜伽动作,有助于放松身心,进入睡眠。最后社工建议她有条件的话晚餐后散步20分钟,沐足30分钟。案主听取了社工的建议,睡眠质量提高。

2)缓解焦虑的情绪。一方面社工定期对案主进行情绪辅导,帮助案主咨询法律人员抚养费协议的有关事项,她所忧虑的事情慢慢解决,这是缓解她焦虑情绪的关键。了解到案主有阅读的爱好,于是借给案主一些散文类作品。一段时间以后案主向社工反应自己没有那么焦虑了,心情平复了许多,也很少与母亲发送争执了,面对男友冷漠,内心不再像之前那么煎熬,她坚信一切都会过去,她要放弃眼前这个让她备受折磨的男人。

3)改变与男友之间的沟通现状,案主与男友的关系非常僵,同处一室,几个月都不讲一句话,案主要想与男方达成一致,就必须向男友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社工建议案主改变与男友的说话方式,比如之前案主喜欢挖苦质疑男友,现在让案主学会用平和的语气阐述自己的观点。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案主的沟通方式有很大进步,案主明确向男友表达了自己关于分手的想法,女儿归自己抚养,由男方每月支付六百元抚养费。

 

 

2.目标二:丰富生活,多与女儿及母亲相处。

1)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多与女儿相处,减轻母亲的负担。

2)缓解母女之间的矛盾,把与男友间的事情及时与母亲商量,以示尊重。

3)多余同事朋友练习,转移不愉快的心情。

3.目标三:协助案主签订女儿的抚养费协议。

1)协助案主寻求妇联人员的调解,尽量缓解案主与男友间的冲突。

2)陪同案主去莞城司法所寻求司法社工和有关法律人士的建议。因为案主与男友没有结婚证,但是有个2岁女儿,这就存在事实婚姻,男方一样有抚养义务。由于案主与男友都没有暂住证,法院不予受理,这就需要办理居住证,但是后来案主男友动身去上海,所以案主要求尽快签订协议,社工在双方的的共同协商下拟定一份协议,协议规定了双方的责任与义务,子女抚养费的额度,支付方式,支付年限。双方同意并签字,各式一份。

(三)评估:

案主现在成为单身妈妈,刘某已经离开东莞,以后的生活需要案主独自面对,就目前的情形看,案主情绪比较乐观,有信心照顾好女儿。不再忍受刘某的冷暴力,案主表示内心很放松,失眠次数明显减少。

(四)建议

1.案主目前的状况比较乐观,但是考虑到案主要上班带孩子,生活相对单调,建议案主多与同事来往,多与娘家人联系,得到亲友的理解和支持。尤其是案主母亲对案主付出很多,社工鼓励案主多与母亲进行沟通交流,从母亲那里得到必要的情感支撑。建议案主继续多听舒缓的音乐,有时间多读书,缓解焦虑的心情。

2.社工反思工作可改进方面:

1)社工在结案后,对案主的需求评估不够全面。缺乏必要的法律知识,不能及时把信息反馈给案主。

2)要秉持社工的专业理念,价值中立,社工在与案主男友面谈时,偶尔会带入个人的主观情绪,认为男方不负责任。影响了对整个案例的评估。

3)在交流上,有时候与其家属的交流不够深入,停留于表面的问题。

4)在运用专业的理论知识还不足,需要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应多与督导对案主问题进行分析。

5)社工没能充分利用社会支持网络帮助案主,社工还没有着手加强案主与工作单位、同事朋友间的社会支持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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