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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优秀社工将可享国务院特殊津贴
发文单位:社工服务部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1/11/10 16:40:25   浏览次数:2688

 

  本报讯 (记者魏铭言)2015年,我国将培养拥有200万专业社会工作者;2020年,全国将有300万专业社工。社工专业人才将成为与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等并列第六支主体人才。
  昨天,民政部官网公布《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该意见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等18个部门和组织联合制定。民政部称,《意见》是中央第一个关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专门文件。
  相关事业单位须设社工岗
  《意见》要求相关事业单位须设置专业社会工作岗位。养老院、孤儿院、社会救助站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可将社工岗位明确为专业技术岗位。
  《意见》还要求各地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和民非单位吸纳专业社工。
  《意见》还要求,地方政府部门应注重培养选拔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优秀人才进入单位领导班子。
  社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强调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在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城乡社区、公益慈善组织、民非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并须缴纳社会保险。
  同时,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范围;鼓励优秀社工到高校授课。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应由政府负担的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也将加大对专业社工队伍的支持力度;对专业社工服务机构实施税收优惠。


源自http://www.sina.com.cn  2011年11月09日03:5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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