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8日上午,茶山司法所“拒绝醉驾,安全出行”暨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学习活动正式举行。活动中,通过所长讲法、观看普法教育片《今日说法:醉驾的你》,以及派发法制教育学习材料等形式,让参与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对“醉驾入刑”这一新规进行了全面了解。
自2011年5月1日开始,“醉酒驾驶”被正式认定为危险驾驶机动车罪,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的处罚从行政处罚上升到刑事处罚,而普通的酒后驾驶也将面临更为严厉的处罚。另一方面,处于改革开放桥头堡的东莞市经济发展迅猛,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驾驶私家车出行日益成为普通大众的首选。而茶山司法社工所负责的茶山镇社区矫正对象中,90%都有驾驶私家车出行的条件。在这当中,3名服务对象因犯交通肇事罪获刑,1名属于醉酒驾驶。
针对上述情况,茶山司法社工有针对性的开展了此次“拒绝醉驾,安全出行”暨社区矫正对象法制教育学习活动。考虑到活动对象身份的特殊性,司法社工和督导以及司法所对这次活动进行了多次讨论和修改意见,并在具体实施上进行了详细考虑,对于每一名服务对象也进行了前期风险评估,最后将活动分为现场集中学习和一对一学习两种形式展开。
活动当天,共有6名社区矫正对象参与此次活动。对于未能出席当天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工在前期也派发了“拒绝醉驾,安全出行”的相关学习材料,并进行了一对一讲解。活动结束后,社工向参与活动对象赠送了普法纪念品,并派发了一套法律学习资料。
通过此次活动,司法社工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一次较深入的法律法规教育,并为今后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普法教育探索了方向。
活动结束后,在社工回收的活动反馈表中,参与活动的服务对象写下这样的话:“(通过这次活动)得到启发,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通过这次活动,我对酒驾有非常好的认识,(这次活动)对日常生活有很好的帮助”,“(社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服务、关爱非常到位”。
图为:活动开始前,司法所所长(左一)向参与活动者讲解活动
图为:视频内容吸引参与活动者认真观看
图为:所长同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观看普法教育视频
通讯员:茶山司法社工 陈艳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