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部门社会组织党组织、市直管社会组织党组织:
根据省委组织部的要求,各级党组织要定期更新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库,并建立每半年上报一次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制度。现就2013年上半年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新系统:东莞市社会组织党员管理系统
二、更新内容:2013年上半年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基本资料。
三、完成时间:7月10日前完成更新工作。
三、更新信息要求:
1、信息录入截至时间为5月31日。
2、社会组织党员管理系统中凡是带“*”的项目必须填写,不能为空。“年度情况”中的“是否固本强基工程示范点”、“是否固本强基工程联系点”、“联系人姓名”、“联系人单位职务”、“是否‘十百千万’干部驻村挂钩点”、“挂钩单位”等为必填项;党组织领导成员的任职情况必须填写,认真核实填好党员领导干部的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及其任职单位,及时更新信息。
3、党员开展民主评议情况信息上半年不用录入,留到下半年才做。党员党费缴纳情况不用录入。
4、组织名称要用规范的简称。组织名称前不需“中共”或“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等统一为“XX党委(或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另外,还要注意区分机关党组织和直属机关党组织,防止混淆。
5、组织全称要填写完整。各单位党组织统一按照“东莞市+单位全称+党委(或工委、党总支、党支部、党小组)”格式录入。
6、姓名前不要留空格。姓名是3个字及3个字以上的,中间也不留空格。
7、在党组织管理中的“法人单位建党情况”栏中,其党组织是法人单位才需要填写,非法人单位党组织(如单位内设部门等)不需填写。
8.在学历栏中,全日制学历只填全日制学历,不能填写在在职学历栏,如小学、中学学历等。
9、党员库中37年7月6日前入党的老党员和台湾籍党员一般与上年底党内统计年报表相应数和名单相符,否则要认真核实并详细说明增减原因。
10、党员库中党员姓名和出生日期都相同的,要重新核实,防止重复录入。
11、请各单位使用社会组织党员管理系统完整性检查对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进行核查校对通过后才上交,凡经检查信息有明显错漏的,将退回重新更新。
另外,需要特别注意:
1、请各镇街、各工委在检查更新党组织与党员信息数据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一次发展党员情况自查,确保今年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年初计划拟好落实。
2、信息完整性检查时间必须设置为2013年6月30日。
中共东莞市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
201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