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社工办关于社工薪酬发放问题的通知
东社工办〔2010〕17号
关于社工薪酬发放问题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关于社工薪酬发放问题,此前已经明确所有上岗社工在未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之前薪酬发放下限为每人每月3150元,在通过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之后薪酬发放下限为每人每月3800元。鉴于2010年度全国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已于今年7月底正式公布,请各社工机构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从今年8月1日起将所有考试成绩合格的社工薪酬发放标准下限调整为每人每月3800元。
东莞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