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规模及其所处的困境,使其成为一个急需社会关注与帮助的弱势群体。“阳光家庭服务项目”以社会工作的专业理念与方法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及其子女提供服务,并尝试建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模式。本文以该项目为例,论述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理念、特质、内容、方法与机制,总结了该模式的服务效果,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反思和讨论。
关键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 社会工作 服务模式
引言
在本文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是指因离异或丧偶等各种原因而导致的家庭结构残缺,由母亲与未成年(未满18周岁)子女构成,缺乏改善现状的机遇,并且家庭月收入600元以下的家庭。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则是指年龄在10至17岁之间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子女。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以及意外事故的增多,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不断增多。济南市市中区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多达463户,占到了全区总户数的0.25%。[1]整个济南市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总数大约为3200多户,占全市总户数的0.17%。[2]这也就是说,仅济南一个市,就有3200多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家庭结构不完善,单亲母亲自身的限制以及社会对女性的歧视,使本就发展基础很差的单亲母亲家庭很难获得摆脱困境的资源与机会。这些因素又相互影响、相互作用,形成一种恶性循环,使这些家庭处于物质(经济)贫困、精神贫困与社会贫困的三重贫困之中。极为不利的家庭环境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发展面临着各种困难与压力,呈现出各种问题。根据项目组的前期评估,这些青少年普遍存在自卑、悲观、学习态度不端正、缺乏对人生的希望和对社会的信任、亲子关系与一般的人际关系较差等各种问题。由此可见,不管是从数量与规模,还是从其所处的境遇来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都已成为一个急需社会关注与帮助的弱势群体。
为了满足这些青少年的需要,促进其健康成长与发展,由3所驻济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教师(以下简称“社工教师”)发起,由济南市基爱女性关怀与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爱”)与济南市市中区妇联(以下简称“市中妇联”)支持的“阳光家庭服务项目”于2008年6月开始启动。该项目以济南市市中区的16户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为服务对象,试图在专业服务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探索建构以单亲特困母亲家庭,以及生活在其中的青少年为服务对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模式。本文即是对该项目工作的阶段性总结与反思。
一、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理念与特质
(一)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价值理念
服务模式的价值理念是指该模式对服务对象、服务目标、服务对象的问题及成因等相关问题的基本理解与认识。这些理解与认识在根本上决定了该服务模式的服务态度、内容、方式与效果,是一个服务模式的核心与灵魂。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价值理念是以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为基础的。经过一百多年的实践与研究,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理念逐步形成了以“助人自助”为核心,以“平等、接纳、尊重、同理、案主自决”等功能性、技术性与目标性理念为外围的系统架构。根据中国内地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以及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各方面具体情况,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在遵循上述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的基础上,确立了以下三个最为核心的价值理念。
1、增权(empowerment)。“增权”是和“权力”(power)及“无权”(powerlessness)密切相关的。权力是指人们所拥有的能力,主要包括获得所需东西的能力,影响其他人思考、感受、行动或信念的能力,以及影响资源在社会系统中分配的能力。无权(powerlessness)则是指缺乏能力或资源的一种状态。当然,权力与无权都不仅是指一种客观状态,而且是一种主观感受与内化过程。权力感可以增进人们的自我概念、尊严感、福祉感及重要感;无权感则使人们指责和贬低自己,进而陷入无权的恶性循环。[3] [4]社会工作的专业价值认为,任何人都是有价值、有尊严,并具有多种能力或潜能的。因此,增权不是直接“赋予”服务对象权力或给予资源,而是通过激发或挖掘他(她)们自身的潜能来增强其在获取资源和机会、解决并预防问题产生等各方面的能力。虽然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现在处于弱势与无权的状态,但以其为对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模式仍然坚信他(她)们拥有多种潜能,并希望能够通过增能帮助他(她)们发掘潜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从而达致“助人自助”的根本目标。
2、建构(construction)。社会建构主义认为现实与问题不是客观存在的,而是被建构与创造出来的。因此,它们完全可以被重新建构或定义,或被转化成不同的、更为积极的性质与意义。[5] 在建构理念的指导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服务模式特别强调通过与他(她)们的平等互动与合作,与其一起建构他(她)们的问题、逆境与创伤性经历背后的积极意义,发现自身所拥有但从未意识到的资源和潜能。在此基础上,转变他(她)们对自我、家庭与社会的消极感受,开创更为积极的生活。从本质上说,建构理念就是强调帮助这些处于困境的青少年建构新的自我感觉、新的价值系统、新的社会关系,以及与其相关的新的社会政策与社会服务。
3、人在情境中(person-in-environment)。“人在情境中”的理念认为个人和他(她)所处的环境处在多重互动中,个人问题的产生是由个人和环境之间的失衡所造成的。该理念亦强调人类行为和环境之间的彼此影响程度并不对等,而以环境对人类行为的影响更大。[6]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面对的困难与问题固然有其自身的原因,但也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不利的家庭与社会环境的影响。因此,要想帮助他(她)们,就必须改善其生活于其中的各种环境。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服务模式在为他(她)们提供直接服务的同时,也针对其生活的主要环境——家庭、社区和社会做了很多工作,并注重改善两者之间的互动,以使其能够在良性互动中互相开放、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特质
在上述理念的支持之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质。
从服务目标看。该模式的根本目标不是单单关注青少年的生理或心理某一方面的问题的解决,而是以提升其社会功能为核心,促进其全面发展;不是直接给予资源或支持,而是激发与发掘其自身的潜能,提升其自我帮助与自我成长的能力;不是仅仅改变青少年自己,而是同时改变他(她)们自己及其生活在其中的各种环境,并尽力促成两者之间的良性互动与共同发展。
从服务内容看。该模式的服务内容既包括针对青少年的直接服务,也包括针对其环境及其互动的间接服务;既包括物质资源与学习辅导的提供,也包括青少年全面发展所需要的精神、社会、发展等各方面的支持与帮助。
从服务对象看。该模式不仅要促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将包括其家人、老师和同学等“重要他人”(important others)在内的所有机构和个人作为服务对象,通过促进他(她)们的相互支持来改善青少年的微观、中观和宏观的生活环境。
从服务机制看。该模式整合了来自政府、高校、NGO及社会各界的各种资源,形成了专业、高效、民主、平等的运作机制。更为重要的是,该模式把服务对象,也就是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也纳入工作团队,使其不仅是服务享受者,也能作为服务提供者在自我服务与相互服务的过程中体会自身价值,增强“权力感”。
二、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内容与方法
具体来说,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三大板块的内容。这些服务内容主要通过社会工作的基本工作方法得以实施,具体包括微观层面的个案工作,中观层面的小组工作,宏观层面的社区工作与社会工作行政。
(一)针对青少年自身的服务板块
1、个案工作。个案工作主要是通过一对一的方式,根据每位单亲特困家庭青少年的不同情况和需要,为他(她)们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前期评估发现,16名青少年普遍存在学习方面的困难与问题。而由于文化水平低、工作时间紧等各种原因,他(她)们的妈妈不能为其提供帮助。因此,个案服务就以由社会工作专业的在校大学生(以下简称“社工学生”)为青少年提供学业辅导为契机展开。这种方式使社会工作专业的大学生作为项目的一线工作员能够较为自然和容易地走进青少年的生活和心灵,在逐步深入的交往中对其进行能力和需要评估并据此提供专业的个案服务。为保障服务质量,社工学生的工作计划及其实施都是由社工专业的高校教师进行全程督导的。而且,当出现了以下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时,就可以在经过服务对象同意的前提下由教师担任工作员,直接为其提供所需服务。这三种情况分别是:(1)青少年服务对象表达了这种需要;(2)大学生工作员觉得青少年的问题和需要超出了自己现有的工作能力;(3)教师觉得有必要介入。项目组共为16名孩子提供了包括课业辅导在内的个案服务,服务的频率和时间为每周1次,每次2小时左右。截止到2009年年底,共计370次,740小时左右。
2、小组工作。小组工作是根据年龄将16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分成两个小组,分别进行各自需要的主题性小组活动,小组主题由工作员与青少年一起协商决定。至2009年底,共进行了6个主题小组(主题涉及自我意识提升、人生价值讨论、情绪管理、沟通与表达等),每个小组6节,每节大约1.5小时。
3、社区工作。社区工作是将16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共同组成的集合看作一个功能性社区,通过组织他(她)们共同参与的各种活动,强化其相互之间的了解与联系,逐步发展成为一个互相照顾的网络(caring community)。[7]在这样的网络之中,这些青少年能够发展他(她)们的互助关系、对网络的归属感以及自助和互助的能力,并运用网络的集体力量解决他(她)们的个别或共同问题。至2009年底,项目组共组织由所有青少年一起参与的社区活动7次(活动内容包括素质拓展训练、科技馆游戏与联谊活动等),每次大约3小时,共21小时。小组工作与社区工作的一线工作员都由项目的专职工作员担任,她的工作也同样是在社会工作专业教师的全程督导之下实施的。
(二)针对青少年环境的服务板块
1、以单亲特困母亲为服务对象的个案与小组工作。在父亲缺位的情况下,母亲就是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生活环境中最重要的构成部分,是他(她)们的最“重要他人”,她们的表现会对这些青少年带来直接、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基于此,社工教师作为一线工作员为这16名青少年的单亲母亲提供了个案与小组服务,帮助她们改变对自我和生活的消极感受;提升亲子沟通、构建社会支持网络等各方面的能力;改善教养方式和亲子关系,并最终改善这些青少年的家庭生活环境。
2、校访。除了家庭之外,对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影响最大的就是他(她)们所在的学校,特别是和她们接触最为密切的老师和同学。校访就是由项目的专职工作员去走访这些青少年所在的学校,访谈他(她)们的老师和同学。这不仅可以帮助工作员了解青少年的学校生活情况,评估他(她)们在这方面的问题和需要;而且可以动员老师与同学,使其成为帮助这些青少年的积极力量,改善他(她)们的学校生活环境。
3、社区动员。社区动员是指通过走访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所在社区的社区服务机构与社区居民,在社区内办黑板报、发送宣传单等各种方式,发现和动员社区内部的资源,加强社区对这些青少年的理解与支持,改善他(她)们的社区生活环境。
4、媒体倡导。媒体倡导是指在尊重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隐私和意愿的前提下,运用媒体力量,倡导整个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这一弱势群体。这不但可能引起相关决策者的注意并最终影响相关社会政策,而且可以动员更多的社会资源来对支持这些青少年。至2009年底,“阳光家庭服务项目”通过媒体倡导为这些青少年及其家庭筹集了图书、粮油蔬菜、服装、免费游览机会等各种资源,总价值大约2万多元。另外,还有两位社会爱心人士与两名青少年所在的单亲家庭建立了持续帮扶关系,三位社会热心人士成为项目的社会志愿者。
5、政策倡导。政策倡导是指通过正式的法定渠道递交以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为政策目标对象的提案,以影响和改变相关的社会政策,使他(她)们能够在社会利益分配机制中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机会。目前,阳光家庭服务项目已通过政协委员提交“关于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救助政策的提案”一份。
(三)针对青少年与环境互动的服务板块
1、亲子小组。亲子小组是指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及其母亲同时参与的小组活动。亲子小组能够为他(她)母子(女)们之间进行有效沟通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使其能够深入了解彼此内心的真实感受和想法,感受彼此对对方的关爱,增进家庭温暖与和谐。
2、社区活动。通过举行由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与其家人、老师、同学,及其所在社区的社区服务机构、社区居民、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爱心人士等一起参与的大型社区活动,可以促进彼此之间的了解、认识与理解,强化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与其社会支持网络成员之间的关系。至2009年底,已举行大型社区活动3次,每次约为2小时,每次都有几十人,甚至上百人参与。
三、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机制
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机制是指它的工作团队及其运作机制,具体情况如下图所示:
该服务模式工作团队的中心是阳光家庭服务项目组,该项目组由三位社工教师与市中妇联及基爱的负责人共同构成。其中,社工教师负责项目实施的具体工作,市中妇联负责提供服务对象的基本信息与活动场地,基爱则负责提供资金支持。三者通过定期例会协商确定项目发展的基本方向,以及其它需要由项目组决策的问题。
阳光家庭服务工作小组由社工教师与专职项目工作员、社工学生构成,负责制定项目服务的具体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专职工作员是工作小组的核心,主要负责:(1)协调所有参与者之间的相互关系,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2)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并制定各项工作的具体计划;(3)作为一线工作员完成除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个案工作、青少年母亲的个案与小组工作之外的所有各项工作;(4)制作项目通讯,搜集、管理各种相关信息与资料。社工教师是服务的质量保障,他(她)们主要负责:(1)审核确定各项具体的工作计划并进行全程督导,以保障所有服务符合项目的价值理念和质量标准;(2)作为一线工作员为单亲母亲提供个案与小组服务,并在需要时为青少年提供个案服务;(3)推动媒体倡导与政策倡导,动员与筹集社会资源。社工学生主要负责:(1)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提供包括课业辅导及专业个案服务;(2)在为服务对象提供课业辅导的同时评估其各方面的情况,为其它各项工作提供依据;(3)作为辅助工作员帮助专职工作员完成所有的小组与社区工作。社工教师主要通过定期例会与专职工作员协商相关问题并对其进行集中督导,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进行随机协商与督导。为了保障社工专业学生的服务质量,社工教师会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与其保持沟通,对其课业辅导及专业个案工作进行全程督导。
值得注意的是,该模式的服务对象——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也是该模式工作团队的成员。因为整个服务模式都是以他(她)们的需要为中心,所有以他(她)们为直接服务对象的工作内容与形式都由他(她)们自己在工作员的带领之下一起协商决定。在服务实施过程中,他(她)们经常作为辅助工作员帮助专职工作员与高校教师完成小组与社区工作。在项目的日常运作中,他(她)们也有责任和机会通过各种方式为推动项目工作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综上所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机制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主参与性。服务中所有工作计划的形成和实施都是在多方参与、平等协商的过程中完成的;所有参与者,特别是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都有责任和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和推动项目的发展。这样的机制不仅有利于增强所有项目参与者之间的互惠和支持关系,强化其对项目的归属感与参与积极性;而且能够增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自我价值感与权力感。
(2)专业性。该服务模式的主要工作人员——专职工作员、社工教师与学生,都接受过系统的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与实务训练,都能理解与接纳社会工作专业的价值理念,熟练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的工作方法。服务模式各项工作的计划与实施也都是按照社会工作的专业要求进行的。
(3)规范性。该项目工作团队的各种成员都有自己明确的职责划分和严格的伦理规范;各项直接服务工作与服务保障工作(如例会、志愿者培训、日常沟通等)也都有严格的流程管理规范与书面化的制度。
四、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模式的服务效果
2009年底,我们就效果评估的相关问题访谈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及其母亲、老师和同学,项目的专职工作员及社工学生。根据访谈结果和服务对象平时的反映及我们的观察,项目服务开展一年半来,所取得的成效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社会功能与社会支持方面。首先,扩展社会支持网络的态度更加积极。大多数青少年表示,参与服务以来,他(她)们从“不爱和别人说话”变得能够更加自信、更加主动地去和其他青少年(服务对象)、家人、老师和同学等各种交往对象进行交往,并能在此过程中获得快乐;对别人也“不象以前那样挑剔了”。他(她)们的母亲、老师和同学也认为他(她)们变得更加开朗了,“更愿意和同学一起玩了”。其次,扩展社会支持网络的能力增强。大多数青少年认为,经过项目活动的锻炼,他(她)们的沟通、表达、冲突处理等各种能力都有很大提升,能够想各种办法去改善自己的人际关系。为了改善亲子关系,有的青少年就想出了“家庭会议”的办法,并与其母亲一起制定了一系列的召开“家庭会议”的制度与规范。“家庭会议”的“如期召开”使他能和母亲进行更为充分而深入的沟通,在很多问题上“不再象以前那样只是吵架或怄气”,而是通过理性的表达达成相互的理解与共识。最后,社会支持网络的范围扩大,成员间的联系增强。由于种种原因,很多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原来的朋友比较少,经常觉得“孤独和无助”。通过共同参与各种项目组织的活动,这些有相同经历的单亲贫困母亲家庭青少年之间的联系与感情愈加密切,逐步形成了一个能够相互支持、互相照顾的网络,并能运用网络成员的集体智慧解决他(她)们各自和共同的问题。另外,随着交往态度和能力的改善,他(她)们的交往对象越来越多,与各种交往对象之间的关系也在朝良性方向发展。
(二)自我发展方面。大多数青少年都表示,在工作员的鼓励与支持下,经过个案、小组、素质拓展等各种项目活动的锻炼,他(她)们不再象过去那样“老觉得自己很差,什么条件都没有”,而是能够从更为积极的角度看待自己和家庭,增加了对未来的希望,能够有更强的动力去学习,去克服生活里的困难与问题。另外,当被问及参加项目的感受,几乎所有的青少年都说自己“很快乐”。他(她)们的老师、同学与项目工作员也发现,原本比较内向,甚至孤僻的青少年现在变得更加开朗、更加阳光了,能够较为主动、开放地参与项目和学校的各种活动。
(三)学习方面。通过参与社工学生的课业辅导及其他各项项目活动,绝大多数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学习成绩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最为重要的是,他(她)们对学习的价值和意义有了更积极地认识,从而能够更积极地去克服学习中的困难。与此同时,他(她)们的自学能力、自我调控能力,以及对学习和生活的安排与控制能力也都有了程度不同的增强。
(四)物质层面。项目服务募集到的物质资源不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物质生活困难,改善了青少年的物质生活条件;而且也使她们感受到了社会的温暖,增加了对社会的信任。
五、反思与讨论
从服务理念的角度来看。从服务过程中各种参与者的反应和互动,以及阶段性的服务效果来看。本模式所秉持的增权、建构、人在情境中的基本价值理念,与服务对象——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青少年的状况与需要是相吻合的。当服务提供者将这些青少年当作平等、主动的合作者,与他(她)们一起发现和挖掘自身的各种潜能,并为其提供更多自我实现的机会时,他(她)们表现出了强大的自我发展的潜能,能够积极主动地去努力构建新的生活。当然,关于如何更好地实现这些来自西方文化的理念与本土的群体文化和个体文化之间的对接,如何在具体运用的过程中将这些理念操作化等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反思、总结与研究。
从服务方法的角度来看。具有多重弱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的需要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他(她)们既需要最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如最低生活保障、廉租房等),更需要精神层面的鼓励与支持;既需要自我意识的转变,更需要社会支持的拓展与强化;既需要基本技能的获得,更需要全面的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这就决定了为他(她)们提供的服务内容与方法必须是综合性的,必须依靠个案工作、小组工作、社区工作及社会工作行政等各种工作方法的相互转化与综合运用,才能较好地满足改善他们的状况。为了满足更多弱势群体的需要,促进社会工作专业方法的本土化应用,下一步的研究应着重分析如何实现这些工作方法之间的转化与融合,尝试建构更为本土化、操作化的专业工作方法与策略。
从服务机制的角度看。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青少年服务模式的服务机制具有独特的优势,它能整合来自政府、高校及社会的各种资源。而且,在为青少年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平等参与、多方共赢。但也不能否认,所有的服务参与者都代表着各自不同的价值和利益。那么,他(她)们之间的矛盾与碰撞如何解决,如何才能达成共识与合作,如何在合作中保障服务对象的利益等等这些问题,都值得进一步的深入反思与研究。
参考文献:
[1] 该数据来源于济南市市中区妇联的摸底调查。
[2] 该数据为作者根据《济南市统计年鉴》总第29期与中国妇女网上的数据推算得出。
《济南市统计年鉴》,济南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济南市调查队编,中国统计出版社,2009年9月;中国妇女网:《济南市单亲特困母亲专项救助活动取得明显成效》,2008年4月21日,http://www.women.org.cn/allnews/05/12941.html。
[3] Gutiérrez, L.M., Delois, K.A. & Glenmaye, L.1995, “Understanding Empowerment Practice: Building on Practitioner-based Knowledge”. Families in Society: The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Human Services, Nov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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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何雪松.社会工作的认识论之争:实证主义对社会建构主义[J] .华东理工大学学报,2005(1),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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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梁祖斌.香港中文大学《社区工作》讲义,200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