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定期报送社工信息资料的通知
东莞社会工作办公室 |
关于定期报送社工信息资料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为及时掌握全市社工信息,我办拟建立社工信息资料报送制度。请各机构指派一名有关工作人员担任社工信息资料报送联络员,专门负责社工信息资料报送工作。同时,请各机构于4月3日前将《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信息表》、《社工信息资料报送联络员回执》一并报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各机构须定期更新《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信息表》等3个表格内容并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报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
(联系人:陈钰瑜;联系电话:23071618;电子邮箱:dgsgxh@163.com)
附件:1、社工信息资料报送联络员回执;
2、东莞市社会工作者信息表;
3、东莞市新入职社会工作者信息表;
4、东莞市社会工作者离职情况表;
东莞市社会工作办公室
2013年4月1日
附件1
社工信息资料报送联络员回执
所属机构: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
|
|
注:请各机构于4月3日前将回执发送至市社会工作协会邮箱(dgsgx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