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第七期督导助理集中培训的通知
东莞市社会工作协会 |
东社协〔2013〕5号
关于开展第七期督导助理集中培训的通知
各社工机构:
根据《东莞市社会工作督导人才选拔培养办法(试行)》规定,为帮助督导助理提升实务能力,强化督导理念,市社会工作协会受市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定于近期开展第七期督导助理集中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市第三批督导助理、第一批补选督导助理及社工协会有关人员。
二、时间地点
5月19日(星期日)-24日(星期五)在北京举行。
三、其它事项
(一)各社工机构应当大力支持督导助理参加业务培训,为其培训创造条件,并积极与督导助理所服务的单位做好沟通,予以保障培训时间等;
(二)各机构指派一位参加培训的督导助理作为本机构培训人员的联络人,将姓名及电话发送至市社协邮箱;
(三)请参加培训督导助理根据工作实际,每人撰写1篇与培训内容相关的论文或心得体会(不少1000字),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提交;
(四)本次培训由市社会工作协会统一安排培训费、交通费、食宿费,其它费用自理。
附件:1、东莞市第七期督导助理集中培训行程安排
2、东莞市第七期督导助理集中培训名单
(联系人:潘婷婷;联系电话:23071618)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