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各社会组织:
根据省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创建“创新社会管理引领区”的要求,为加大对社会组织扶持培育力度,去年,我市率先在全省地级市中筹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资金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公众监督、社会民众受益”的运营模式,首批10家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已于去年12月入驻前期办公场所。今年初,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被列为省社会建设创新观察项目。目前,孵化基地已面向社会组织开展了注册咨询、活动策划、能力建设、筹资指导等多项服务,并积极牵线搭桥,帮助社会组织参与公益创投。至今,各入驻组织已开展公益活动577次,服务群众近36万人次。社会组织培育和能力建设初见成效,社会反响良好。近日,我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将正式搬迁,新办公地址在东莞市莞城区八达路恒丰商业大厦3-4楼,办公场所按照现代化办公要求设计,办公设施完备,将聘请专业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后勤事务,邀请第三方运营团队和组织为入驻机构提供专业化孵化服务。为此,现公开招募第二批入驻机构。
一、申请范围
(一)已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惠及民生的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适应社会建设需要的公益慈善类、群众生活类社会组织,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支柱产业行业协会以及其他承接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和公益服务项目的社会组织均可申请入驻;
(二)已通过名称核准拟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属于政府重点培育扶持类别,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与明确的组织目标,有较成熟的社会服务项目,有较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有项目运营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发展前景好、服务潜力大的单位也可申请入驻。
二、不予受理条件
(一)申请前三年中曾被登记管理机关或其他政府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申请前三年中出现年检不合格或未按期参加年检的;
(三)违法设立分支机构的;
(四)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无独立账户、管理混乱的;
(五)已登记成立但未办理税务登记或未按票据管理规定使用票据的;
(六)采取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七)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或出现影响该社会组织诚信危机的情形。
(八)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其它情形。
三、申请方式
(一)登陆东莞市民间组织网(http://mjzz.dg.gov.cn/)下载并填写《东莞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申请书》(附件一);
(二)已登记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包括申请使用面积、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
2、组织概况,包括成立时间、注册资金、类型、业务范围、组织机构等;
3、组织章程、组织机构人员名单;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介,社会组织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财务年度报表;
6、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三)已通过名称核准、拟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应提交的材料
1、入驻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使用面积、服务对象、业务范围及入驻后作用发挥的预期等情况;
2、组织发展规划及孵化可行性报告;
3、发起人的基本情况、简介及从业人员概况;
4、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四)以上所有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提交到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六楼综合科,另将电子档发送至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邮箱dgfhjd@126.com。
四、入驻审定
社会组织入驻孵化基地的审定分为受理、初审、评审和公示四个环节。
(一)受理时间为即日起,至10月31日;
(二)初审时间为11月1日至7日;
(三)评审时间为11月8日至13日;
(四)公示时间为11月14日至20日。
对于同意入驻孵化基地的社会组织,由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向其发出入驻通知书,由基地第三方运营机构与其签订孵化协议书,办理入驻手续,并将相关资料报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备案。签订合作协议后,社会组织应于3个月内完成进驻,并按照协议开展活动。社会组织3个月内无法完成进驻的,协议自动失效,取消该社会组织入驻资格。评审结果统一在东莞市民间组织网(http://mjzz.dg.gov.cn/)上公告。
五、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松山湖大道同沙路段南侧,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六楼综合科;
2、联系电话:21668298、22019323,联系人:方晓哲、李婷;
3、邮箱:dgfhjd@126.com。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