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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发表文章 最高奖2000元  东莞出台政策奖励社工宣传报道
发文单位:南方都市报   作者:佚名  更新时间:2012/11/18 11:57:57   浏览次数:2315

 

 

        南都讯 记者田玲玲 昨日,东莞率先在全省召开全市社会工作宣传推进会议,并发文对社工发表文章进行奖励,最高奖励达2000元。此举获得省民政厅的肯定。

       为了鼓励全市一线社工、社工机构管理人员以及社工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勤于思考、善于总结,积极宣传社会工作,昨日的会议上还下发了《关于对社会工作宣传报道实行奖励的通知》。从2013年1月1日起,对全市一线社工、社工机构管理人员以及社工用人单位有关人员在国家、省、市级期刊上发表社会工作相关文章的,将予以奖励。其中,在国家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文章,根据字数多少分别奖励500- 2000元/篇;在省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文章,根据字数分别奖励200元- 1000元/篇;而在市级报纸和刊物上发表文章,字数1000字以上的奖励200元/篇,1000字以下的奖励100元/篇。奖励每半年发放一次。

      “我觉得东莞的做法很有创意。”出席会议的省民政厅社工处处长李进民对东莞的做法给予了表扬。“专门开这么大的会议部署社会工作宣传工作,东莞在全省是第一个,也是独此一家,应该说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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