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迟发布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受理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发文单位:
研究部 作者:
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2/11/16 9:37:40 浏览次数:2972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延迟发布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受理第三方机构的公告 |
因“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评审第三方机构服务资格项目”招标仍在进行,负责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受理和初审、终审的第三方代理机构延迟至11月23日发布,资金申报受理时间相应延迟至11月26-30日。请申报专项资金扶持的社会组织按《2012年度广东省省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规定,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受理机构、省财政厅和省民政厅各一份,每份材料请附《申报材料清单》,详见附件),以特快专递方式一并寄到受理机构。
附件: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材料清单
申报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有提供的材料,请在口内打√,没有提供的材料,请书面说明原因。
口1.资金申请书
口2.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登记证书副本证明
口3.组织章程(含内部管理制度)
口4.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口5.合法收入来源证明
口6.经注册会计师审计核实的财务会计报告
口7.与专职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
口8.登记管理机关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项目备案材料
口9.承接政府转移(委托或授权)职能以及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证明
口10.评估登记证明
口11.办公场地权属或租赁证明
口12.各项收入不以任何形式向举办者(出资者)和会员分配保证书
口13.按规定使用资金的承诺函
口14.其他相关材料(具体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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