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溪】“社会为我,我为社会”——记清溪法律援助宣传活动
2012年10月25日上午,清溪司法社工协助司法分局举办了一场“社会为我,我为社会”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本次活动旨在利用东莞慈善日契机,宣传法律援助制度、申请条件和申请手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助力东莞慈善日。
本次活动主要是通过悬挂横幅、派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现场直接受理案件、媒体宣传等几种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共派发《法律援助服务指南》、《东莞市法律援助宣传手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东莞法援》等法律宣传资料共300份,邀请两名律师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疑问,联系镇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宣传本次活动。
法律援助是维护弱势群体正当权益的一把利剑,知晓法律援助制度、了解法律援助申请条件、申请方式是关键,今后我们将加大这方面的宣传力度,扩大法援的覆盖范围和知晓率。
图为:社工讲解法律援助制度
图为:主动向附近等车的群众宣传
图为:现场受理法律援助案件
通讯员:清溪司法社工 刘佳 杨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