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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节录)
发文单位:更多   作者:普惠编辑  更新时间:2010/3/15 15:55:19   浏览次数:2264
(2006年10月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建设宏大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主要内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确定职业规范和从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制定人才培养规划,加快高等院校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急需的各类专门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配备社会工作专门人员,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通过多种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提高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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