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慈善组织发展,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先行先试出台了四项创新性举措:一是简化登记程序。二是降低登记门槛。三是扩大募捐主体范围。四是发挥孵化基地作用。省财政已初步拟定2000万元作为孵育专项资金,大力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组织发展。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刘永新
深圳特区报:近年来广东省公益慈善事业蓬勃发展,全省注册公益慈善类组织已有2414家,而其中半数为“草根”公益组织。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倡导与扶持,请您谈谈广东省在这方面的做法。
刘昆:广东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把它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和补充,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工作加以推进。为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慈善组织发展,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的若干规定》等政策文件,先行先试出台了四项创新性举措:一是简化登记程序。除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外,其它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均实行直接登记制。二是降低登记门槛。将公益服务类社会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改为业务指导单位,社会组织的会员数量由原来的50个降至20个。三是扩大募捐主体范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将经县(市、区)以上政府授权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等都纳入募捐主体范围。四是发挥孵化基地作用。省财政已初步拟定2000万元作为孵育专项资金,大力培育和扶持公益慈善组织发展。
深圳特区报:首届中国慈展会在深圳举行,广东省的参展情况如何?
刘昆:这次“慈展会”在深圳举办,我省具有明显的地利优势。我们把这次“慈展会”作为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构建了“政府搭台,公益慈善组织唱戏,社会各界参与”的全民公益大格局,广大企业、社会组织踊跃报名参展,积极推介自身开展的公益慈善成果和品牌。经“慈展会”组委会确认,目前我省共有19家企业、20家基金会和47家公益慈善组织参展,分别占同类参展组织的20%、20.2%、19.2%,数量位居全国各省区之首。
深圳特区报:广东省公益慈善组织目前有多少?呈现什么样的状态?
刘昆:我省公益组织大致可以划分为三类:一是公办公益慈善组织。主要包括慈善会、红十字会、公募基金会等,有一定行政色彩。二是民办公益慈善组织。主要包括依法登记的公益慈善类非公募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在相关部门指导下独立开展工作。三是草根慈善组织。主要包括未经登记的大量民间慈善组织,基本处于自我发展状态。截止至2011年底,经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2414家,其中公益慈善类基金会77家,公益慈善类社会团体1349家,公益慈善类民办非企业单位988家,草根慈善组织的数量约占登记在册的社会组织总数的50%,许多乡(镇)、村慈善类社会组织、民间团体积极发展,基本形成了覆盖全省的慈善活动网络。
深圳特区报:广东省在探索公益慈善组织民间化方面有什么举措?
刘昆:今年4月,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社会组织的方案》,深入推进社会组织体制改革,并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探索推进公益慈善组织民间化。重点将推动四项改革:一是推动“五自四无”建设。即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实行无行政级别、无行政事业编制、无行政业务主管部门、无现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兼职。二是推行“政社分开”。推动慈善组织成为自主性、独立运作的社会组织。三是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凡慈善组织可以承担的事务,逐步移交给慈善组织,逐步建立起政府向慈善组织转移职能和授权、委托制度,建立政府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制度。四是引入竞争机制。探索对政府授权或委托开展的重大慈善项目实行招投标制度,去垄断化,营造慈善组织公正、公平的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