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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行新闻】受聘东莞社工可直接落户
发文单位:南方日报   作者:新莞宣  更新时间:2012/7/20 11:05:21   浏览次数:1494

 

    今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将于本月5日周四起正式接受申请。昨日,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对《2012年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分标准》(简称计分标准)进行了公布。其中,取得证书并受聘东莞的社工,可以通过条件准入直接落户东莞。

  前年、去年东莞积分制入户及全市通过规定程序取得入户城镇户口资格的外来务工人员分别为13267人和18343人。但此前的积分入户制度也存在部分计分指标设置、资料审核评分流程不合理等问题,制约了该政策在吸引和留住人才、强化城市认同和归属感等方面的作用。因此,今年的计分标准对个人素质、参保情况、社会贡献、减分指标、就业情况、居住情况、在莞投资纳税、激励条件8个一级指标进行了修改调整,对操作方式和流程也做了优化。

  社工??可条件准入落户东莞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计分标准新增加了关于社会工作者积分入户东莞的内容,规定凡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并受聘于东莞市社会工作岗位的人才,可参照积分制入户条件准入类申请和管理,由相关部门审核属实后准予入户。

  同时,将增设选拔考试加分项目。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厅关于从异地务工人员中选拔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职员等有关规定,考生考试成绩在所考职位(组)规定名次内给予直接入户或者适当加分奖励。

  计分标准??连续计算改为累计计算

  东莞市从2010年开始积分入户以来,计分标准中规定在莞居住时间和社保缴纳时间的核定方式为连续计算,即计算在莞连续居住和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这一计算方式在当时引起了广泛争议。而今年的计分标准则针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调整,将连续计算修改为累计计算。目前有关社保审核计分已实行累计计算。根据规定,工作时间也将修改为累计计算,即通过社保核定在莞工作时间也相应更改为累计缴纳社保

  大城区自有房产分数降20

  针对大城区的莞城、东城、南城、万江的申请及入户人数明显多于其他镇的情况,为缓解大城区教育等公共服务资源压力,适当平衡地区差异,缩小镇街间积分制入户人数差距,计分标准对大城区拥有自有产权居所指导分值进行了调整,从原来的30分降至10分。

  计分标准还将积分入户的政策覆盖范围从原来的33镇街(含松山湖)调整到34个,新增了虎门港高新技术开发区,并纳入甲类镇街。据了解,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已于2010年与全市32镇街同步实施积分制入户政策。目前虎门港已具备积分制入户受理、审核、评分、入户等相关行政资源,今年纳入政策实施范围,满足虎门港辖区内新莞人积分入户需求。

  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介绍,2010年,万江区的积分制入户分数线为156分,全市排名第二,比其他乙类镇街平均66分分数线高出90分;2011年万江区纳入乙类镇街,申请人数670人,比乙类镇街平均申请人数250人多出420人。由此可见,万江区积分入户的竞争激烈程序大大高于其他乙类镇街。此外,在东莞市城区发展规划中万江属于4城区之一,区位优势明显区别于其他乙类镇。鉴于以上情况,今年的计分标准将万江区纳入了积分入户甲类镇街。

  另外,前两年积分制入户申请过程中,出现城区爆棚、镇街冷清的情况。市新莞人服务管理局表示,这体现了甲类与乙、丙类镇街申请人数严重不均衡现象,政府对此进行引导,今年起对乙类、丙类地区引导加分,分别从15分、30分提高至25分、40分,以加分的形式来引导冷门镇街的新莞人更踊跃报名。

  技能型人才分值提高

  计分标准还对技能型人才,投资纳税额高的新莞人,驰名商标持有企业及纳税大户企业员工入户提高分值。

  根据东莞转型升级对人才需求的实际状况,将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中技师、高级技师指导分值提高10分,提高中高级技能人才加分。为营造全社会尊重劳动、崇尚技能的良好氛围,市人力资源局将技能竞赛分为三个档次,将获得市、省、国家奖项原统一60分分别提高至70分、90分、110分,吸引更多拥有真技术、高才能的优秀产业人才入户东莞,提高技能竞赛分值。

  提高投资纳税指导分值,个人投资个人年纳税指导分值提高1倍,进一步鼓励投资纳税行为,吸引对东莞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较大新莞人入户。

  同时增设企业引导加分项目。鼓励和引导企业争先创优、多做贡献,吸引和留住优秀企业及人才,将社会认可度高、贡献大的中国驰名商标持有企业,近5年获得市委市政府通报表彰的纳税大户企业纳入企业引导,给予10分指导分值,使分数受惠到为东莞市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及工作满3年的员工。

  今年的计分标准中,取消了正处级部门表彰奖励加分。参照省积分制入户最新政策,取消近5年获得东莞市正处级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的指导加分。

  流程优化??申请时不用提供户籍地计生证明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简化手续,今年的计分标准规定,新莞人申请时不需提供户籍地计生证明,只需本人申报《东莞市积分制入户计划生育证明》;待办理户口迁入时,再由本人提供户籍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这样,就减少了申请人往返东莞与家乡之间办证的次数,既为申请人节省了时间和费用,也降低了行政部门的办公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

  在无违法犯罪证明材料方面,今年的计分标准规定:若新莞人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行为,但提交积分入户申请时暂时无法提供户籍地证明,可填写《近5年内无违法犯罪声明书》,待获得入户资格、办理户口迁移时再补交证明。

  此外,参照省积分制入户最新政策,申请人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经查实的,将由取消其申报资格改为永久取消其申报资格,以提高造假成本,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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