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简介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成立于2010年3月18日,是经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设立的本土综合性社工服务机构。在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经过近十年的发展,已成长为东莞市实力较强的社工机构。目前,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集中在民政、禁毒、司法、残障、高校、妇女儿童、福利中心等领域提供专业服务,服务覆盖全市多个民生领域。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现拥有一支140人的专业服务团队及一支优秀的督导队伍。
普惠始终坚持以构建“服务、科研、教学三位一体的、卓越的综合性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为服务愿景,以”普及社工理念,惠及社会大众,致力于建设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为使命,以“尊重、接纳,激发每个人的独特性和潜能”的价值观,致力于打造最专业、最具特色的社工队伍。
经过机构全体员工的努力,机构获得了长足发展, 截至2024年12月,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获得163个荣誉资质,其中国家级奖项38次,省级奖项65次,市级奖项60次,曾获得 曾获得“ 中国百强社工机构 ”“ 首批全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 设示范单位 ”“ 全国企业社会工作试点单位 ” 、 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 常务理事单位 ” 、 中国社会工作学会 “ 常务理事单位 ” 、广东省社会工作教育与实务协会 “ 常务理事单位 ”、广东省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重点实训基地 、广东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重点实训基地 、省级示 范性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 、东莞市5A社会组织 。普惠主要集中在民政、禁毒、司法、残障、高校、妇女儿童、福利中心等服务领域
普惠自主研发信息服务管理系统。普惠自主研发服务管理系统、行政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服务管理依托三大系统,以电子信息化服务管理模式,实现线上对接,线下提供精准服务。
普惠积极参与社会工作行业标准制定。先后承接民政部社会工作司《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承接民政部社会工作研究中心《全国社会工作继续教育远程培训》的视频制作;受广东团省委委托,编写《广东省青少年社区矫正社工和志愿者服务指引与案例汇编》、修订《广东省志愿者服务条例》;总结整理《东莞市居家养老服务手册》和《东莞市居家养老管理手册》、《探索之路东莞市司法社会工作本土探索》、《不良及严重不良行为认知手册》、《青少年社区矫正案例集》等规范性文本等。
2024年1月-10月所有项目共开启个案数量87个,跟进个案145个、次数900次,结案59个,典型个案1个;小组开展数量37个,节数216节,参与人数1126人;活动开展数量264个,参与人数21427人;义工组织约555人次,服务1651.5小时;资源整合折合人民币285000元以上。
机构使命、愿景、价值观
使命(Mission):普及社工理念,惠及社会大众,致力于建设人人共享发展成果的社会
愿景(Vision):构建“服务、科研、教学”三位一体的、卓越的综合性社会组织,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价值观(Values):尊重,接纳,激发每个人的独特性和潜能
文化:专业·人文·公益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部门与岗位职责设定
一、 机构组织架构图
第一节 理事会
(一)职责概要
本单位设理事会,其成员为5人。理事会是本单位的决策机构。理事会构成人员名单及职务如下:刘杰(理事长、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法学院荣誉院长)、周巍(副理事长兼总干事、惠州学院政法学院副院长)、李细香(理事、东莞市职业技术学院社区管理教研室讲师)、何秀青(理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社会工作教研室讲师)、赖沛东(理事、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社会工作教研室讲师)。
理事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二)工作内容
1.修改章程;
2.战略发展规划;
3.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4.本单位的分立、合并或终止;
5.罢免、增补理事、监事;
6.内部机构的设置;
7.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8.从业人员的薪酬福利。
第二节 监事会
(一)职责概要
本单位设3名监事,主要检查机构财务;对理事会、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以及机构章程或理事会决议的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等 。
监事在举办者(包括出资者)、本单位从业人员或有关单位推荐的人员中产生或更换。本单位理事、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构成人员名单及职务如下:付森茂(监事会主席、东莞城市学院社会工作系教师)、韩尚臻(监事、东莞市普惠社会服务评估与研究中心副主任)、黄笑玲(监事、东莞市普惠社会服务评估与研究中心副主任)。
(二)工作内容
1.检查本单位财务;
2.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或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本单位工作人员的行为损害本单位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
监事列席理事会会议,但无表决权。
第三节 党支部
中共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于2010年12月30日由中共东莞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委员会批准成立。现有在册党员21人,13名党员进入督导助理及主任等中高层管理岗位。支部设支部委员5名,其中设立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检查委员各1名。
(一) 工作职责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4.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5.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6.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7.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8.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四节 团支部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团支部于2017年6月20日成立。支部委员会成员配备团干三名,分别为支部书记1名,支部副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团员队伍稳定,其中4名团员进入中层管理岗位。团支部成立后,将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要求并结合机构的实际情况开展团建工作,做好团支部的经常性工作。
(一)工作职责
1.根据机构入离职人员的实际情况,通知团员做好团员信息资料的登记;
2.核对、审核团员提交的报到资料;
3.及时处理团员提交的团组织关系转移;
4.督促团员按时交纳团费;
5.按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的通知要求,发动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
6.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团干人员,根据需要召开团支部大会。
第五节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工会委员会
(一)职责概要
工会委员会是由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同工自愿发起组建的组织,独立于机构其他管理部门。机构的管理者和管理部门不参与和干涉同工委员会的正常活动。一线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与机构有关的问题,可以通过多种渠道向工会反映,重大问题由同工委员会研究后向理事会汇报。
同工委员会设主席、副主席各一名,各团队委员由一线同工自行推选一名工会委员。
(二)工作内容
1.代表同工委员会会员参与机构的民主管理和有关决策。
2.向机构如实反映同工委员会的会员大会决议、会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其他重要事项。
3.召集和处理同工委员会的重要会务。
4.负责同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会员大会决议的执行。
5.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6.为同工委员会和会员争取正当权益,协助和督促机构做好薪酬发放、劳动保险、劳动保护、改善会员福利待遇等工作。
7.代表同工与机构沟通和商讨有关共同性问题及意见的处理和解决办法。
第六节 总干事
(一)职责概要
负责拟定机构发展计划及各阶段发展目标;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开展,确保机构的正常运作;跟进机构各项大型活动及项目的开展;负责机构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二)工作内容
1.掌握机构发展动态,拟定机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计划;
2.组织各个部门制定部门管理制度以及部门年度发展目标及工作计划;
3.统筹机构日常事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方案或转介给相关部门解决;
4.定期召开管理层会议,传达机构理事会各项决策决定,了解各部门运作情况;
5.积极了解社会各界和行业发展动态,定期走访用人单位,参与各项社会交流活动,为机构谋求更多的发展空间和资源;
6.构思各类项目和主题活动的开展,同时跟进机构各项大型活动或项目的开展,确保活动或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七节 副总干事
(一)职责概要
协助总干事统筹、管理机构日常事务;协调所分管部门的工作开展,确保机构的正常运作;推动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策。
(二)工作内容
1.掌握机构发展动态,协助总干事拟定机构发展目标以及发展计划;
2.组织所分管部门制定部门管理制度、部门年度发展目标和工作计划,并推动落实;
3.统筹分管部门的日常事务,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确保机构正常运作;
4.推动各部门和全体同工落实理事会的各项决策和计划;
5.积极了解社会各界和行业发展动态,与政府、行业和利益相关方保持积极的联系。
第八节 行政部
(一)职责概要
下设人力资源部和公共关系部。负责机构日常行政管理、沟通协调工作;机构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机构办公环境、办公用品、办公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机构车辆日常调度工作;机构文化宣传工作;对外接待及宣传工作;机构的资质申报管理工作;资产管理工作;机构的人事招聘与管理的工作;印章管理、图书管理。
(二)各部门具体分工
1.行政总监
负责统筹行政部的整体工作。
2.人力资源部
(1)机构规章制度建设
根据机构服务开展的需要,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确定各部门的职责及权责划分,明确各个部门的岗位需求,同时制定岗位职责说明书;
依据机构实际情况,制定并逐步更正和完善机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考勤制度、招聘与录用制度、晋升制度与薪酬福利制度等;
配合机构的运作模式以及其他部门的工作职权,制定本部门的工作制度。
(2)招聘与录用
配合机构年度发展目标和用人需求,制定招聘计划
根据机构招聘制度和招聘计划实施招聘活动,包括招聘简章的撰写与媒体发布、招聘资料的准备、应聘者的接待与筛选、应聘信件的处理、面试应聘者、组织应聘者进行测试、发放录取通知等。
录用
负责对劳动法规进行宣传解释;与同工签订或续订劳动合同;处理一般劳动纠纷,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应对机构的劳动调节、仲裁及诉讼。
办理入职手续,对新进同工试用期的工作给予指导并协助进行考核,及时做出适当的调配。
(3)人事资料档案的管理
对机构同工的资料档案(包括履历表、身份证复印件、资格证书扫描件、劳动合同)进行整理、分类和保存;
填写并保留相关的人事报表(包括每月考勤表、每月社工在岗情况统计表、请假单、加班单、离职单);
对机构有关人事决策决定的资料进行收集和归档。
(4)请休假审批
负责机构同工的请假审批;
负责监管和统计同工的考勤情况,编制同工出勤月报表;
负责机构同工加班、调休时间的审定和批准。
(5)实习生管理
负责社会工作实习生的专业实习工作,定期召开实习生会议,评估专业实习工作。
(6)负责机构物资采购及固定资产的管理
(7)薪酬福利管理
向同工说明、解释、执行机构的薪酬制度,依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社会生活水平、社工行业工资水平情况以及机构政策,制定合理的同工薪酬办法,依据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同工薪酬方案的建议,积极落实各项同工福利。
(8)负责机构印章管理工作。
(9)总干事交代的其他工作。
3.公共关系部
(1)传播管理
建立信息发布平台,包括网站、论坛、微信、邮箱等发布渠道,及时更新行业最新资讯;
筹划、组织各类倡导或推介型的大型活动;
管理广东省社会工作管理系统、登记系统、继续教育系统、东莞市社工信息管理系统;
维护机构形象,对已出现的公关危机及时汇报并处理;
保持与新闻媒体的良好沟通合作。
(2)会议管理
组织实施机构行政例会、同工例会等会议,并统筹记录整理工作;
(3)资质申报及管理
及时申报各类资质、荣誉和奖项;
登记、管理机构各类资质材料。
(4)组织文化管理
打造机构人文关怀的氛围,开展节日及同工生日的慰问活动,提升同工归属感。
(5)应急事件应对
全面参与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应对应急事件;
降低机构在面对应急时带来的风险,提升应急处理能力。
(6)负责机构同工社保、公积金、意外保险事项的处理。
第九节 财务部
(一)职责概要
根据《民办非企业会计制度》并结合制定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细则,用以规范机构的财务工作,使机构的财务始终不偏离公益性的原则发展;负责服务系统中财务版块的使用、管理和维护;按时处理日常财务工作。
(二)工作内容
1.制定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财务细则;
2.执行机构制定的薪酬福利制度,并对薪酬福利说明解释;依据各方面的变化及时提出调整同工薪酬方案的建议,积极落实各项同工福利;
3.处理账务;
4.编制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装订会计凭证;
5.每月上报税务资料;
6.处理现金以及银行报销单据,编制现金银行日记账;
7.负责管理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经费的资金跟进、使用;
8.保管使用财务印章、票据、记账凭证、账簿等;
9.发放机构全体同工工资。
(三)其他工作
1.与行政部协调机构全体员工调动情况以及相关福利发放工作;
2.与服务部协调社工活动报销工作的核定,以及服务合同中涉及财务相关工作;
3.与研究与评估委员会协调绩效发放及各项评估工作安排;
4.与督导委员会协调督导的任免与补贴发放工作。
第十节 服务部
(一)职责概要
下设岗位项目部和中心部。负责机构各服务点的服务计划、服务执行、服务监控和服务产出数据收集等工作;并对机构各项制度、服务质量等工作建言献策。
(二)主要工作内容
1.服务计划
(1)负责各服务点招投标工作,并跟进合同的签订及管理;
(2)指导各服务点进行需求调研,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每周、月及年度服务计划;
(3)指导各服务点进行资源分析、目标制定、项目指派和物资投入等安排。
2.服务执行
(1)审批各服务点服务计划、经费及团队建设申请;
(2)指导各服务点具体服务的开展和转介、服务资料的及时归档和规范;
(3)协调行政部、财务部、研究与评估委员会等部门提供对应的服务支持。
3.服务监控
(1)定期对各服务点服务数据进行汇总及检视,做好日常监察;
(2)指导做好服务意见收集及投诉、利益相关方管理工作;
4.服务产出
(1)负责各类服务数据的统计和呈报;
(2)做好经典案例汇编、研究发表、政策倡导等工作;
5.服务评估
(1)参与、协调做好服务点团体评估和第三方评估;
(2)对评估不合格的同工进行跟进、调岗、辞退建议等工作。
第十一节 督导委员会
一、职责概要
负责机构督导、培训、科研工作;参与机构重大事件,并对机构各项制度、服务质量等工作建言献策;负责机构信息管理系统中督导和培训板块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工作内容
(一)督导工作
1.制定机构督导管理制度、工作指引、工作流程、质量管理制度等,确实执行机构制定的各项督导制度;
2.负责机构各层级督导人才的选拔、分工、监管、考核等管理工作;
3.统计呈报每月督导工作数据,对督导工作总结、专业文档等资料归类存档。
(二)培训工作
1.统筹机构培训。制定机构培训相关制度、推动服务管理系统培训板块使用,制定机构年度培训计划;
2.组织同工培训,针对一线社工、社工助理、三师、各级主任、组长、督导助理、见习督导、区域主管等各层级人员开展实务技能培训、自我成长培训等,帮助同工提升服务、管理能力,最终达成提升服务成效的目的;
3.培训审批与监督。对机构各部门、同工申报培训进行审批,并监督培训执行情况,跟进培训成效评估与档案存档。
(三)科研工作
1.组织、协助督导人员撰写专业文章,在行业杂志发表;
2.承接其他机构或地区委托给机构开展的有关督导的科研、行业标准制定等。
(四)信息管理系统督导及培训板块的研发、使用、管理和维护
1.督导及培训板块的设计、完善;
2.负责对督导人员账号权限的设置、调整,对督导公共账号的分配和管理等;
3.负责对督导人员服务档案的监督、管理,以及对其督导权限的监督;
4.与其他部门协调对信息管理系统的使用和管理等;
5.组织督导人员开展档案抽查。
(五)其他工作
1.参与关于机构发展、服务开拓等方面的咨询、策划、执行工作;
2.与服务部其他部门协调督导人员变动、工作分工、服务文档的编写、督导工作考核、督导模式的探讨等工作;
3.与人力资源部协调督导人事任免、督导工作考核、督导人员谈话等工作;
4.与财务部协调督导人员补贴发放、交通补贴报销、其他补贴的发放等事宜。
第十二节 妇女委员会
(一)职责概要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妇女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委会”)作为机构内女性同工的专属组织,旨在促进女性同工的全面发展,维护其合法权益,搭建机构与女性同工之间的沟通桥梁。妇委会接受上级妇联组织及机构同工委员会的双重指导。
妇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各一名,组织委员及联络各一名。
(二)工作内容
1.执行决议与决策:积极执行会员大会、同工委员会及上级妇联组织的决议和决定,确保妇委会工作方向与机构及上级组织保持一致,主持妇委会的日常工作。
2.参与民主管理与维权:代表女性同工参与机构的民主管理过程,特别是在涉及女性权益的政策制定、工作环境改善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确保女性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3.关注女性福祉:深入了解女性同工的工作、生活状况,关注其身心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和实际帮助,如设立女性健康讲座、心理咨询等服务,解决女性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
4.促进性别平等与女性发展:推动机构内部性别平等文化的建设,组织女性领导力培训、职业发展规划等活动,提升女性同工的职业素养和竞争力,鼓励和支持女性同工在职业道路上取得更大成就。
5.丰富文化生活:策划和组织适合女性同工的文化、体育、教育等活动,如女性读书会、瑜伽班、亲子活动等,丰富女性同工的业余生活,增强团队凝聚力。
6.经费与资产管理:协助同工委员会管理和使用好妇委会相关经费和资产,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合理,定期向会员大会及同工委员会报告妇委会工作进展和经费收支情况。
7.沟通与协作:加强与上级妇联组织、机构内部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共同推动女性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作为女性同工的代言人,积极向机构管理层反馈女性同工的意见和建议。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积极响应并完成上级妇联组织、同工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与女性权益相关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