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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开】残障领域的阶梯式服务
发文单位:本站原创   作者:李开  更新时间:2017/5/16 8:37:25   浏览次数:3199

    在给残障领域的一线社会工作者提供督导服务的时候,笔者常常会听到他们提出来的两个疑问。一是“残障人士的需求很多,不知道从何着手”,二是“服务了很长时间却看不到残障人士有所改变”。第一问题是由于残障服务的内容庞杂、需求众多,而社会工作者又缺乏梳理的能力造成的;第二个问题是因为社会工作者没有给残障人士区分服务等级,设定的服务目标不能切合他们的实际造成的。这两个问题其实都反映了国内残障服务还未能做到精细化、分级化,所以很多时候社会工作者只能是“胡子眉毛一把抓”,所有的残障类型都提供服务,所有残障人士的需求都要满足,而社会工作者个人及其所在机构如果并不具备配套的能力和资源,可想而知服务是难见成效的。结合港澳地区残障服务的一些经验,笔者认为可以将残障服务分为三个阶梯,根据残障人士的能力逐步提高等级。

第一个阶梯是生活能够自理。这是残障人士最基本的生活需求,是适用于所有残障人士的。然而这一点却往往是一线社会工作者所不重视的,认为这样的需求太初级,不能体现社会工作的专业性。其实不然,参照香港的残障服务经验,他们会有宿舍中心专门提供生活自理照顾和训练服务。有些残障人士能够做到懂得刷牙、换衣服、洗碗、睡觉等等琐碎的日常事务就已经很不容易了,而虽然只是一些简单的事情,如果我们认真去做同样可以延伸出很多精彩而又贴合残障人士需求的服务。例如我们曾经用1年的时间,运用循序渐进、正向鼓励、充权赋能的方法,就只训练了10名智障人士的仪容仪表整理能力,但是他们所获得的改变是持久的,效果也是很明显的。他们由脏兮兮的样子转变为干净整洁的形象,这改变了社会大众对他们的刻板印象。这样也触动了残障人士家属,告诉他们,只要持续不断地鼓励和训练,残障人士是可以生活得更有品质的。当然要针对每一位残障人士达成生活自理的目标,需要康复治疗、医疗指导、居家训练、饮食搭配等等一系列的专业服务才能达成,社会工作者要因应他们的需求,整合不同的专业人士和社会资源,进而设置相应的训练和服务内容才能做到。

第二个阶梯是能够参与就业。就业是一个人能够通过自身劳动,获取社会报酬,体现自身价值的最重要途径。残障人士的真正自尊是来自于自己能够自食其力,证明自己是对社会有用的人。基于这样的认识,社会工作者历来很重视就业对于残障人士的重要作用。在这一个阶梯里面,我们又可以细分为三个小阶梯。一是能够参与庇护性就业,是指残障人士能在一个安全的场所,进行一些简单的半成品加工工作,获取较为低廉的劳动报酬,而同时又能获得国家给予他们的一些生活补贴,这是针对生活能够自理,但各方面综合能力还比较弱的服务对象;二是能够参与公开性就业,是指残障人士能够跟正常人一样到自由市场上的企业进行就业,这需要他们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职业技能、情绪管理等方面的能力,社会工作者要帮助他们不断地掌握这些能力和链接相应的企业资源;三是能够自主创业,是指残障人士能够根据自身的特长和市场的特点进行小创业,由于许多残障人士并不能很好地适应企业和工厂严格的规章制度,所以创业对他们来说是一个更合适的道路,虽然他们所需要掌握的创业技能和配套资源则要求更高,但他们中间并不缺乏创业成功的榜样。在这一层级,社会工作者想要扮演好残障人士同行者的角色,所需要链接的资源是很多的,对于他们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都要有一定的处理能力,这就需要社会工作者具有不断学习的能力,以适应他们的需求。

第三个阶梯是能够追求有品质的人生。除了生活自理和工作外,残障人士还应当拥有追求有品质人生的权力。身患残疾,并不意味着人生所有的窗口都关闭了,他们依然可以追求友情、爱情、娱乐、兴趣爱好、自我价值等等,他们的人生不应该只有一种羸弱的姿态,而应该是多姿多彩的。在这一层级,残障人士所具备的能力是很高的,他们有很好的独立思考以及掌握和运用资源的能力。社会工作者在该层级更多地可以扮演一个心理导师、陪同者、鼓励者的角色,促使他们不断地去追求自己的幸福人生。此外,社会工作者还可以通过创造平台,例如相亲会、展能节等,为他们提供实现人生价值的机会和渠道。

为残障领域进行阶梯式地层级划分,可以让社会工作者能够更好地判断自己所服务的残障人士是处于那个层级,进而深入而精准地为其提供训练服务以及配套相关的资源。精准化服务的作用是让服务效果可以逐渐凸显出来,而不再是大而杂的盲目服务。国内的残障社会工作应该不断地进行分工、分级、分类型,才能使得残障人士能够享受到专业的服务。此外,残障服务的精细化,还有赖于医生、护理师、康复师、营养师、职业训导师等不同专业人才的共同合作,绝不是社会工作者能独自创造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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