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校园法苑”过程中,学校老师向社工反映,自己年级里有几位学生偶尔出现不良行为,例如不交作业、不认真听课、不遵守纪律、偷东西、辱骂他人等,对其它同学造成滋扰,影响其它同学的学习,老师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但效果不是很理想。为此,学校希望通过司法社工的专业方法,提高这些学生的法律意识,减少他们发生不良行为的次数。
2015年6月11日下午普惠驻石龙司法社工在石龙二中心理辅导室通过学法小组,帮助有不良行为的同学重新认识不良行为产生的法律后果。本次小组通过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第三章第十四条内容及案例,让组员们模拟法官,让他们对案例进行判断,让他们认识到犯罪后果,提升小组成员自我识别不良行为的能力和增强组员法律意识。
小组的第一节,他们表现的非常不配合,讲话、喧闹、走动是常态,经常挑战社工的底线。因此,社工宣讲本次学法小组的意义,再通过分组、选组长让他们内部形成竞争,让他们内部制定奖罚制度,用加减分的方法形成数据化管理,并共同遵守相互监督后,小组才可以顺利进行。
图为:社工在宣讲本次小组的目的和意义
图为:同学们正在进行角色扮演
图为:小组成员在挑战社工的底线
通讯员:石龙司法社工 吴瑞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