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案工作中,社工秉持“助人”的理念,怀着极大的热忱,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善案主的处境,如果案主因为问题的解决而露出笑容,那对社工来说就是莫大的鼓舞和回报。然而,在职业的初期阶段,年轻的社工比较容易出现认识上的误区,这一误区往往会体现在社工与案主的互动情境中,给个案的进展带来阻碍。那所谓的误区是什么呢?简而言之,就是社工在实践中常常无意识忽略“自助”,具体体现在以下三问:
一问:问题是谁的?
问题是谁的?这似乎没有必要提出来,因为我们会异口同声的回答“是案主的”,但在实践中,社工会自然不自然地将案主问题的一部分甚至绝大部分会转移到自己身上。原因很多,不愿也不晓得如何讲明,一定程度上觉得是对案主“残忍”;怕案主质疑社工推脱责任……社工在这个问题上“知”、“行”出现了分离。
假如问题成为社工的,会产生什么结果?是不是有利于问题的解决?有效的助人者,要有良好的“弹跳力”,适时跳出案主复杂的问题情境,以理性、客观的视角来分析问题,才能引导案主走出困扰;如果自己都被卷入了,试问又如何协助案主呢?是替案主解决问题还是协助案主解决问题,哪个更有利于案主的长远发展?哪个更符合“案主是有潜能的,他/她是解决自己问题的专家”这一价值观?这是我们需要思考并回答的第一问。
二问:目标是什么?
个案目标的设立,要合理、具体、可测量,要与案主共同商定,这是我们所熟知的目标设立原则,但在实现目标的过程中,社工犯难了:案主的文化水平低、沟通和交际能力不足、社会资源极度缺乏等,严重阻碍了问题的解决,社工会不自然地揽过一些原本属于案主的事务,这也是出现上述问题转移的原因之一。
出现这种状况,与目标有关。如果我们的目标是以问题解决为导向,那社工就倾向于将注意力集中在解决具体问题上,被问题裹挟前进,在后续的互动情境中,“人”退居其次,“事”成为首要关注点。
目标分为任务目标和过程目标,如果任务目标的实现出现阻碍,而这阻碍又与案主有关,社工是否可以考虑设立过程目标,把为案主增能和赋权纳入其中?一旦案主的能力增加了,任务目标达成的可能性也随之大大提高了。
三问:社工应扮演什么角色?
专家、倡议者、资源链接者、同行者……在不同时期、不同情境中,社工的角色有所转换。在个案工作中,尤为强调同行者,社工不是指挥家,告诉案主应往哪个方向以什么速度行进,而是与案主共同协商:目的地在哪?有哪些途径可到达?然后陪伴前行。